基本信息 | ||||||||||||||||||||
事项名称 |
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审批 |
基本编码 |
500107014000 | |||||||||||||||||
实施编码 |
11500235745321116W4500107014000 |
办理项编码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区县级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实施主体 |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00235745321116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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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9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
承诺办结时限 |
6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其中现场核查需要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时限内,公示需要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时限内。 | |||||||||||||||||
办理流程图 |
https://zwykb.cq.gov.cn/qxzz/yyx/bszn/?id=63e79b01-b517-4bee-b084-e056df6181ec&parentPage=7 |
办理流程图说明 |
按照流程图进行办理 | |||||||||||||||||
是否收费 |
否 | |||||||||||||||||||
是否有自建系统(移动端) |
否 |
移动端办理地址 |
无 | |||||||||||||||||
是否有自建系统(电脑端) |
否 |
电脑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四办 |
网上办;一次办; |
村级代办 |
1 | |||||||||||||||||
咨询方式 |
电话:023-5512996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23-55128373 | |||||||||||||||||||
受理条件 | ||||||||||||||||||||
受理条件名称 |
受理条件审查标准 |
受理条件适用情形 |
受理条件类型 | |||||||||||||||||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
是否提供材料证明 |
通用 |
申请条件 | |||||||||||||||||
申请人不具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不予许可。 |
是否提供材料证明 |
通用 |
禁止性条件 | |||||||||||||||||
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
是否提供材料证明 |
通用 |
申请条件 | |||||||||||||||||
采取安全防护及不影响天然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
是否提供材料证明 |
通用 |
申请条件 | |||||||||||||||||
窗口信息 |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窗口地址 |
办理时间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链接 | |||||||||||||||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288号二楼c50燃气窗口 |
023-55132523 |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288号二楼c50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流程可网上办理,7*24小时接件) |
乘坐601、612、613路公交到行政大厅站。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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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
法律法规名称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颁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
第三十八条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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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48号修订) |
第四十八条 |
天然气经营企业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的,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天然气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改动方案组织实施。因建设工程需要改动的,改动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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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 ||||||||||||||||||||
通过渝快办申报是否 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
单点跳转地址 |
无 |
跳转方式 |
无 | |||||||||||||||||
通过渝快办提交表单是否对接自建系统 |
否 | |||||||||||||||||||
提交推送地址 |
无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准营准办 | |||||||||||||||||
生命周期 |
申请资质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 |
无 |
付费方式 |
无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地址 |
zwfw.cq.gov.cn | |||||||||||||||||
进度查询地址 |
无 |
结果查询地址 |
无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同意某某的批复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
无 |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4.申请人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 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 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获得许可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 |||||||||||||||||||
中介服务 |
无 | |||||||||||||||||||
材料信息 | ||||||||||||||||||||
材料名称 |
具体信息 | |||||||||||||||||||
施工组织、安全防护、保供方案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无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无 备注:无 空白范本:无 示例范本:https://zwykb.cq.gov.cn/qxzz/yyx/bszn/?id=63e79b01-b517-4bee-b084-e056df6181ec&parentPage=7 | |||||||||||||||||||
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改动方案申请书 |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1 纸质材料规格:无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提供 材料必要性:是 材料形式:电子 填报须知:申请人提供 受理标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天然气经营企业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的,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天然气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改动方案组织实施。因建设工程需要改动的,改动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备注:无 空白范本:https://zwykb.cq.gov.cn/qxzz/yyx/bszn/?id=63e79b01-b517-4bee-b084-e056df6181ec&parentPage=7 示例范本:https://zwykb.cq.gov.cn/qxzz/yyx/bszn/?id=63e79b01-b517-4bee-b084-e056df6181ec&parentPage=7 | |||||||||||||||||||
收费项目信息 | ||||||||||||||||||||
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收费减免情形 |
允许减免依据 |
收费性质 |
备注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办理环节 | ||||||||||||||||||||
环节名称 |
具体信息 | |||||||||||||||||||
申请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申请 环节人:邓娇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审查标准:申请事项属于市/区经济信息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审查结果:申请事项属于市/区经济信息委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接件。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区经济信息委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具体负责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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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步骤:申请与受理 环节名称:受理 环节人:邓娇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审查标准:是否属于市/区经济信息委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受理范围。 审查结果:属于受理范围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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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审查 环节人:徐韬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审查标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准确。 审查结果:将审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提交分管领导决定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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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步骤:审查与决定 环节名称:决定 环节人:黎亮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审查标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准确。 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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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 |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颁证 环节人:邓娇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颁发证件:关于同意某某的批复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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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步骤:颁证与送达 环节名称:送达 环节人:邓娇 联系电话:023-55129965 办理期限:1.0 办理期限单位:工作日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颁发证件:关于同意某某的批复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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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
问题 |
解答 | |||||||||||||||||||
三、项目建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
至少应包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等内容。可行性论证应包括建设方案是否有利于能力提升、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是最优方案等内容。 | |||||||||||||||||||
二、燃气设施项目新建(改动)项目审批权限? |
(一)市经济信息委只受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不含子公司)实施的天然气设施新(改)建工程和跨区县(自治县)天然气设施新(改)建工程审批。 (二)其他天然气设施新(改)建工程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审批。 | |||||||||||||||||||
一、燃气设施项目新建(改动)项目建设主体问题? |
一、取得供气区域或特许经营协议的企业未达到供气经营活动建设必要的输配系统,或是已开展城镇天然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完善和提升输配能力开展项目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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