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土房管〔2017〕28号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
相关各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云阳府土〔2017〕9号文已批复同意云阳县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云阳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暂停办理有关手续,请贵部门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承包、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三)暂停办理户口迁移。
(四)暂停办理手续范围:云阳县黄石镇政府,黄石小学,黄石中学,黄石镇兴隆街24、26、30、32、36、38、40、42、44、46、48号和黄石镇平安街89、91、93、95、97、99、101、103、105、107、109、111、113、164、166、168、170、172、174、176、178、180、182、184、186号房屋及其土地(门牌号对应的户主详见附表)。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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