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等系列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切实履行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职责,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站位统筹推进,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党政“一把手”在本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全面统筹主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与运用。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印发了《中共云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云城管党组发〔2022〕8号)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学习重点内容,局党组率先垂范专题学习,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等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突破,为推进法治建设打牢理论基础。
二是谋划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制定了《云阳县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云城管发〔2022〕56号),全面阐述了本系统法治建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明确县城市管理领域法治规划目标及主要内容等,进一步健全了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完成问题整改。按照《关于开展云阳县2022年第二季度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委法办〔2022〕15号)要求,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所涉问题,对标对表、落实专人抓整改,确保切实整改到位。
四是全面做好迎检工作。按照各级要求,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做到软件资料完善、现场准备充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合县经信委一并将行政服务大厅水、电、气线下服务窗口整合,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实行“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总体缩减95.57%,全程网办率100%。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等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严格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好差评”等制度,杜绝错办、漏办、超期办结行为,确保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2022年我局领取行政权力事项共178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3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3项,公共服务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各项权力清单及办理事项全过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渝快办、信用重庆等平台进行公示,做到了“一事一公开,全过程公开”。2022年共公开行政许可101件,公共服务665件。
四是要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形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涉企的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惩戒和曝光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服务”,基本实现“一网一次一门”。
五是要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会同其他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信用法律政策,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376次,行政处罚376件,罚款17.75万元,其中,普通程序53件,简易程序323件。
(四)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
一是做好系统内普法,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如期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学习率、参考率、合格率实现三个100%;通过专题研讨、以案释法、法规宣讲等方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全年组织集中培训4次。二是做好面向社会普法,结合“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积极配合县司法局打造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通过利用公园广场设置的户外LED视频播放屏滚动播放相关知识;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横幅、标语;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对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2年,共开展法治宣传约50余次;利用城管执法车,分片分组在城区开展流动宣传约840余次。
(五)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供水等公用事业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意调查。
二是完善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惩奖机制、考核机制,切实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定职责细化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厘清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边界;与县公安局等联合发文,建立了城市管理执法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
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高效审查发文主体、事项、程序、依据、内容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六)坚持执法为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坚持雇请法律顾问,对涉违建等专业性较强案件时,严格把关和严格讨论,对执法人员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对处罚金额较大及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领导集体讨论制度,制定行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提升执法效能,使执法方式由 “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面公示,落实行政处罚事项100%推送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全面应用城管执法办案系统,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实现由“执法强制”向“执法服务”转变。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行业执法督察检查制度、责任倒查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错案约谈办法等;建立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开展工作成效“自评“活动;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对外联络机制,将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方案的细项中。
四是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秉持执法装备现代化的理念,全局共配备了100台新式执法记录仪、1辆无人机,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50台执法对讲机。建设智慧防控系统,布控完成18个视频监控终端,配设无人机系统,基本实现对全县各主要路段、景区景点、人流车流、沿街店铺、工地建设等实时情况全覆盖。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云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执行。使每一个检查、每一次处罚都实现全过程记录,保障案件办理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清晰可查,有效杜绝选择性执法,实现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
五是发挥科学治理和智慧决策效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从管理到服务、从治理到运营、从零碎分割到协同一体的革命性转变,致力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完成城区3.2万余个停车位基础数据的普查, 停车诱导便民服务系统覆盖200余个停车场,3万余个停车位,接入21个停车场的实时数据、3个车场诱导屏,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搭建智慧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建设,将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园林绿化等部门纳入智慧城管协同体系,实现“智能采集、一键批转、自动派遣、智能核查、智能结案”,做到裁量处置基准化、过程依据规范化、记录回溯自动化,形成“执法呼叫、实时拍摄、现场开单、人员定位”的智能监管模式。
六是不断提升执法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市城管执法总队智慧城管执法系统接入,并开通线上办案、线索管理、巡查任务管理等功能。
七是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演讲开展演讲比赛;选派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建设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比活动,初步确定典型案例参评项;每月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局组织召开的执法工作调度会议。
(七)抓好基层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局调委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体系内,2022年本部门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二是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巡查。坚持以路为岗,从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秩序4大类着手开展工作,突出热点难点治理,强化常态化“马路办公”。建立了“县领导、部门、街道”三级办公机制,月月巡,周周巡,“一发现,即治理”。2022年共巡查8379次;街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分区分片共巡查6718次。全县上下分级合作,出动人次23653次,共发现各类问题25842件,均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到位率100%。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
(八)坚持安全第一,筑牢行业防控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应对突发事件总体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制定配套性政策文件措施。落实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法定职责,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推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认真推进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和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城市运行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方式过于单一,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力度,提高执法实效。二是执法水平需要提升。部分人员在法规、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上缺乏主动性、方式方法不多,同时执法案卷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有待创新。现主要以传统普法形式为主,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较少。
三、2023年工作计划
1.持续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谋划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
2.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塑造法治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提高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抓好执法培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普法,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学法考法管理制度。
3.进一步抓好机制体制建设,提升执行力。加速推进城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评议考核力度,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季度和年度对局属各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4.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信力。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执法流程、裁量权基准、罚没收管理等行为,明确相关操作流程,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亲和力、公信力。
5.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法律指导和监督。同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6.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坚持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一网治理”原则,共享公安、交通等部门除涉密之外的外部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城市管理行业内部监控资源,推进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建设形成统一的城市运行视图,应用于城市管理问题智能采集,实现“一键、一屏、一网”统筹管理城市运行的目标。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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