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救灾帐篷等物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打好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既是政治任务,又是义务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疫情防控工作中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渝应急办〔2020〕9号)文精神,确保救灾物资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现就做好全县救灾帐篷等物资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完善台账、及时备案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建立管理使用、出入库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对借(领)用的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完成登记,登记内容应有数量、损坏情况、整洁程度、可继续使用数量、登记时间、经办人员等。不能继续使用的完善报损资料后报县应急局核销。
二、及时回收、整理备用
救灾帐篷、折叠床等属可回收重复使用的救灾储备物资。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可回收重复使用救灾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可回收重复使用物资在应对突发重大灾害时的最大效率和应有作用。因此,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对未使用或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及时清洗消毒回收,特别是疫情期间下拨的可回收救灾物资,在疫情解除后,要及时退还县应急局,县应急局要将回收入库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资料规范、有据可查
因灾情较大或本乡镇(街道)救灾帐篷、折叠床等物资存
量不足,需向县应急局申请领用(借用)时,申请单位应出具书面领(借)用函或申请(须详细写明用途、数量、预计时限、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县应急局救灾科完善手续后再领取。要将救灾款物调拨、接收、管理、使用、发放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做到集中保管,方便查阅。
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对领用(借用)的救灾物资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救灾物资只能用于当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和抛弃救灾物资。对丧失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程序及时报废,禁止流入社会。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物资丢失或损毁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追回或赔偿,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贪污、挪用救灾物资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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