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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应急管理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0-27 字体:【

云阳应急发〔202327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灾害救助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7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计划114.3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救灾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本次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各乡镇街道上报灾情次数、受灾人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基本情况进行预判后再综合分配。

二、财政办和应急办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资金使用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务必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及时快捷地发放到群众手中。

附件: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云阳县财政局                                

202381

附件: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分配表

编制单位:云阳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时间:2023年7月24日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实际下拨资金

1

青龙街道

1

2

双江街道

1

3

人和街道

3

4

巴阳镇

3

5

黄石镇

2

6

水口镇

2

7

云阳镇

2

8

栖霞镇

2

9

云安镇

2

10

凤鸣镇

5

11

盘龙街道

2

12

外郎乡

2

13

龙角镇

2

14

宝坪镇

2

15

泥溪镇

3

16

蔈草镇

2

17

耀灵镇

2

18

清水乡

2

19

故陵镇

5

20

新津乡

2

21

普安乡

2

22

堰坪镇

2

23

红狮镇

3

24

龙洞镇

2

25

洞鹿乡

3

26

南溪镇

5

27

双土镇

3

28

桑坪镇

3

29

大阳镇

2

30

石门乡

2

31

江口镇

5

32

路阳镇

2

33

后叶镇

3

34

农坝镇

3

35

高阳镇

6.3

36

渠马镇

2

37

双龙镇

3

38

沙市镇

2

39

鱼泉镇

5

40

上坝乡

2

41

平安镇

5

42

养鹿镇

2

合计

114.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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