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表(20220906)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重庆市云阳县建古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002350723313008 | 刘*成 | 身份证 | (云阳)应急罚〔2022〕 327号 | 2022年7月18日,云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云阳县建古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车间隧道窑头侧无有限空间标识,窑尾有限空间标识无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2.车间渡车电机接线盒、风扇叶及护罩缺失,电机散热槽积满灰,传动皮带无防护罩;3.车间隧道窑尾处一配电箱箱门缺失,旁边控制面板直接吊挂墙上;4.车间码坯机运行范围无安全防护措施,运行时有人员进入;5.装车场钢棚立柱无车辆防撞标识;6.装车场立柱上一配电箱未保护接零,插座电源未装设漏电保护器,箱门上无“有电危险”警示标志;7.装车场产品堆放局部临公路距离太近,且堆码歪斜;8.车间现场材料堆放零乱,线缆拖地,地面积尘严重;9.厂区氧气瓶放置公路旁,且无防倾倒措施;10.车间压缩空气储罐安全阀和压力表未定期检定。并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云阳)应急责改〔2022〕327号”,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上述10条安全隐患整改完成。2022年8月17日,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云阳)应急责改〔2022〕327号文书中的10条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经复查,均未整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 罚款 | 处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 2.1 | 202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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