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要求,拟新增一家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方便参保群众就医,本着“合理布局、竞争有序、平等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自愿申请的医疗机构经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信息公示并报医疗保障局备案审查等程序,云阳县双江街道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重庆市医保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资格要求,现予以公布。请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医疗、药品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并按照重庆市的统一规定实行挂牌经营、按期签约。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云阳县双江街道北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云阳县桂湾支路266号 |
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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