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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推进我市门诊统筹改革工作,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统筹保障,方便参保群众就医,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3〕15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78 号)相关规定,现将全县开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云阳县开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三批)


云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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