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不断把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心。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而使各科室、各岗位职工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会议,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管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县医保中心经办大厅推行“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全面推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个人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拓宽办理渠道,实现个人异地就医现场即办、网上备案、微信备案,提升服务效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理工作,形成了医疗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县医保局最终保留权力清单事项12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1项。
(四)高质量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县医疗保障局不断深化行风建设,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对36个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再造,已实现多个服务事项无证明材料,“一窗”办理。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六统一”要求和“四最”目标,有序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着力打造为参保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保经办服务新形象。
(五)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目前部分医保经办事项已通过“渝快办”、重庆市政府APP、国家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自助申报办理。通过传统服务与科技创新相融合,利用全程网办、异地代办、协办等方式,实现包括医保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疗关系转移、医保特殊疾病鉴定、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高频服务事项,跨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目前“全渝通办”26项,“川渝通办”12项,“万开云”同城化经办32项,截至日前已办理400余件次。目前,通过线上、电话备案,办理城镇职工异地备案登记3914人次,我县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878人次,异地居民在我县就医结算1040人次。多措并举,已为我县参保群众、异地参保在云对象因工作、居住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同城化医疗服务保障。
(六)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数据归集、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年共追回医保基金239.47万元,收取违规违约处罚金额519.86万元。由县纪委牵头,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县医疗保障局对负责检查的19家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44.32万元,收取违规违约处罚金额96.24万元。推动落实了“万开达云”地区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健全协同监管体系,开展了地区间行政执法协作检查,共追回医保基金16.43万元,收取违规违约处罚金额33.73万元。落实了成渝法治建设协调工作,促进成渝法制共同建设。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确权、咨询论证、审核把关、项目评估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我局聘请法律顾问谢浩并签订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助力依法高效履职。
(八)强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云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级联签”制度,所有信息均先由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印制成册发到每个科室。建立发文登记制度,文件必须经过“三级联签”,首先由责任科室撰稿,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核,由局长审签发文,办公室负责登记好发文日期、编号、文种等要素并做好文件归档,确保有效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九)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等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云阳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2021年3月、10月将2021年单位预算和2020年单位决算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外公开。
(十)优化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宣传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人口密集区域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单)、展板(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海报、开展现场咨询和便民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政策普及,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群众医保待遇享受,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
(十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根据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一个部门由一个机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实现由基金监管科集中行使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同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管理。行政执法均按照《云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云阳司法发﹝2021﹞8号)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过程中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的统一。加强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的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十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了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并及时将处罚行为在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发布。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并及时将案卷送司法局评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县医疗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细读深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职责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同时在局机关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注重学习本系统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带头普法,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观念。通过集中学、专题学、个人学,不断深化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同时,把普法工作纳入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学法普法,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观念明显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明确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对依法行政的理解,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逐一履行落实,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缺乏领域内专业人才的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机关人员整体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但是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据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政策法规,加大案例讲解,增加与周边区县的经验交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无证明材料,“一窗”办理。全面推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拓宽办理渠道,提升服务效率。着力打造为参保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保经办服务新形象。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海报等传统媒介和探索“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持续扩大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政策普及,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群众医保待遇享受,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
中共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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