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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

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医保规〔2021〕1号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县医药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县医药采购联合体药品配送会员:

现将《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 

 

 

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管理办法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文件精神,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公平交易,进一步规范我县医药采购联合体(以下称“县联合体”)药品配送会员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统一标准,严格程序,精细化管理;坚持强化考核,加强监管,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二、配送会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具备重庆药品交易所注册会员资格;

(三)配送网络能够覆盖云阳县内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机构;

(四)合同及订单响应及时、配送及时、退货回款响应及时;

(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已经与重庆市“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对接,具备实施“两票制”电子监管条件;

(六)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七)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

三、配送范围

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四、配送会员职责

(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重庆市《医药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合同》,保证药品供应。原则上按合同价格供应药品,但在重庆药品交易所挂牌价调整后,若挂牌价低于成交价的,则按新的挂牌价供应药品,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三)强化进货、销售渠道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不供假药劣药。

(四)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严格执行重庆市“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相关工作要求。

(五)4小时内响应网上订单、72小时内配送到位(急抢救药品4小时内配送到位)。

(六)按要求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及县联合体举办的会议。

(七)本企业配送期内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县联合体进行书面备案。

五、配送会员进入机制

(一)参与对象

符合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

(二)进入方式

配送会员实行备案管理,含新增配送会员首次备案、现有配送会员延续备案。

(三)进入程序

1.新增配送会员首次备案程序

①每年10月15日—10月25日,药品流通企业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资料内容见附件1)。提前或延后均不受理。

②每年11月10日前,集中审查备案资料。

③审查、公示、确定备案企业名单。

2.现有配送会员延续备案程序

每年12月10日—12月20日,现有配送会员向县联合体提交本年度配送工作总结、下年度延续备案申请。

同一集团型企业的内部企业之间,已取得云阳县联合体配送会员资格的,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允许申请将配送资格替换为集团内其他公司,一个配送年度内只能申请调整一次。

六、配送会员考核机制

在县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下,县联合体对本区域内现有配送会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医疗保障局。

(一)考核对象

县联合体考核年度内的现有配送会员。

(二)考核时段

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时段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组织

县联合体负责配送会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医疗保障局指导并监督县联合体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数据采集、现场查看(或平时检查)、资料报送等情况对医药采购联合体现有配送会员进行综合评分。

(五)考核分值

实行100分制。

(六)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考核指标主要包括:配送覆盖面、配送额度、到货情况、及时程度、药品与订单一致性、售后服务、不良记录、备案采购、满意度、“两票制”执行情况、参会及培训情况、资料报送情况、仓库建设及管理。

(七)考核情况通报

每年年初通报上年度考核结果,原则上从2月1日起执行考核结果,清退不合格配送会员。

(八)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延续备案要求的,确定为下一年配送会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清退。

3.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商业贿赂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

七、配送会员退出机制

(一)清退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联合体配送会员资格:

1.不符合配送会员资格条件的;

2.被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通报有生产或经营假药、劣药行为的;

3.企业申请破产的;

4.公司更名或地址变更未向县联合体通报情况并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

5.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

6.在药品销售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国家或重庆市市场监管(药监)、医保、卫生健康、税务、药交所、人民法院或其他药品监管等任一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的;

7.未按要求提交本年度配送工作总结、下年度延续备案申请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企业主动提交退出申请的;

9.拒不签订购销合同或廉洁购销合同的;

10.对签订合同后产品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

11.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药品,到货率低于80%,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12.3家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供货不及时,导致临床用药短缺,情节较为严重的;

13.对短缺、急救药品,特别是罕见病治疗药物品种,因量少、金额小而拒绝配送的;

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清退程序

1.县联合体梳理情况,拟定清退名单。

2.清退名单报县医疗保障局审定。

3.公示清退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清退涉及企业。

八、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如遇国家、市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此前我县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本办法由云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资料提交清单

    2.云阳县医药采购联合体配送会员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备案资料提交清单

 

1.封面

2.备案资料目录

3.备案申请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药品配送承诺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9.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重庆药交所注册配送会员协议复印件

11.药品配送企业简介

1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3.经营场所平面图

14.库房平面图

15.具备市内区县药品配送会员资格佐证材料

16.用工合同复印件(职工10人及以下的企业提供所有人员用工合同复印件,职工10人以上的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

17.上年度所有职工保险费缴纳统计表及缴费资料复印件

18.药品配送车辆(含冷藏车)行驶证复印件、原车照片

19.通过重庆药交所平台取得一级商业代理权的药品清单

20.上年度纳税情况

21.体现企业战略布局、优势的其它文件复印件

22.属集团型企业的应提供所属集团名称、集团成员及关系

 

备注:①药品配送企业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书页式装订成册(各种证照原件除外)。②委托代理人(资料提交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③提交资料时查验各种证件、证照原件,查验后将证件、证照原件当场退还委托代理人。④所有材料应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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