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健康系统公示
序 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条例》
男女双方按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分别征收
2
预防接种服务费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07〕138号,渝价〔2018〕174号
20元/剂次
3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
渝发改收费〔2021〕350号、云发改价〔2021〕197号
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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