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石志云2011年6月28日、2012年5月21日、2014年7月16日的医师执业变更注册于2023年4月17日作出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撤〔2023〕1号)送达了本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云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