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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61月第周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1月第周行政处罚及行政检查信息予以公示。

1月第周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报告单位名称

云阳县俪瑾酒店

92500235MAK5YTR98W

云卫公罚〔20261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王*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500

2026-01-22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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