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4年5月第三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5月第三周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5月第三周行政处罚公示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5月第三周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报告单位名称 |
云阳县惠万民生活超市 |
92500235MAC16314XT |
云卫公罚〔2024〕10号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00) |
2024/5/21 |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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