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0年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扫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有效维护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以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整顿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治理行动与行业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文化旅游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压实责任,实现2020年文旅行业重点领域得到综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文旅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文旅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化执法支队、安全应急科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立在安全应急科。领导小组负责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扫黑除恶具体事务,要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建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0年1月-4月)。办公室、应急科、宣营科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云阳微旅游微信公众号、各大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提高文旅行业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二)排查巡查阶段(2020年5月-9月)。进一步畅通文旅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大数据运用,对群众上报的线索进行梳理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应急科、执法支队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要强化线索摸排,加大摸排频次,确保线索摸排实现全覆盖。各业主单位要强化自查自纠,及时上报梳理排查线索。
(三)巩固提升(2020年10月-12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关停取缔、责令整改的场所逐一复查。各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建立文旅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五、重点任务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以下文旅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重点。
(一)以文化市场和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深入摸底调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黑恶势力及“黑网吧”“黑歌厅”“黑车”“黑导”“黑店”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乱象。责任领导:潘志刚,责任科室:执法支队、产业科。
(二)对市民、游客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文旅市场行为进行深挖彻查、分析研判、集中治理。责任领导:黄星运,责任科室:执法支队,规创科。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责任领导:黄星运,责任科室,规创科、宣营科。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责任领导:屈长元、黄星运,责任科室:文化科、规创科,宣营科。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上网人员登记身份证件等问题。责任领导:潘志刚,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六)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责任领导:潘志刚,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七)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责任领导:屈长元,责任科室:执法支队,文化科。
(八)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责任领导:屈长元,责任科室:执法支队,文化科。
(九)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责任领导:黄星运,责任科室:规创科。
(十)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责任领导:黄星运,责任科室:规创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直属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扫黑除恶工作主体责任。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专项斗争进行督导,对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相关规定上报纪律监督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持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对接,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应急科要主动对接县扫黑办和公安机关,征集文旅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加强信息报送。信息是进一步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的有效载体,各直属单位、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委扫黑办要保持与县扫黑办的信息畅通,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和上报工作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文旅投诉举报电话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举报电话:55128231、551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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