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文物局《重庆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制定《云阳县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云阳县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领导小组
成立云阳县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县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林冬利任组长,县文化旅游委党委副书记屈长元、副主任潘志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委产业科科长夏军任办公室主任,县文管所(博物馆)所长温小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李浩、县文化旅游委文化文物科科长叶安全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下属单位人员组成。为保证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能够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对我县文物建筑、博物馆进行火灾隐患大检查,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扎实检查排除文物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我县文物安全特大事故和一般事件发生。
二、检查范围
文物火灾隐患检查范围包括全县所有国家、市、县级以及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库房等所有文物保管场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检查古墓葬、古民居、古建筑等易发生火灾、偷盗、塌方等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文物部门文物保护监督和制度建设情况、安全安保队伍建设情况;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置,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现状。
三、检查重点内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渝文物〔2015〕291号)《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渝文物〔2017〕68号)《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火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01号)以及《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公发〔2014〕192号)等要求,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用火用电、宣传培训、消防演练及应急力量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督导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大检查行动专题会议。
(二)自查阶段。6月-12月之前,按照文物火灾隐患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对照《重庆市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导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自查细则,部署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及文物收藏单位对文物安全状况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调查表、排查表中涉及的问题,逐处逐项筛查,查清问题,列明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每年10月30日前,安全隐患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定措施”原则,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按要求组织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同时报重庆市文物局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前,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安全大检查检查验收工作, 2022年9 月 15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和实地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形成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文物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市文物局工作部署要求,将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社区村、到每处文物单位,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确保文物安全。
(二)坚持务实重行,确保完成任务。要结合实际,细化大检查行动步骤,科学合理安排,严格工作标准,既要真检真查,又要查实查细,不遮丑护短,不回避问题,逐一排查安全隐患,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文物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各文物单位排查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指导督促,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搭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严格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力、虚报、谎报、瞒报安全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倒查追究责任。凡不按要求组织部署和没有按时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文物安全状况大检查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大检查行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县文化旅游委联系人:叶安全,电话:55183252、13594790278,邮箱:28493121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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