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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退役军人函〔2026〕22号

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六次会议029号提案的复函

张树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的提案》(第029号)收悉。经与县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开展成效

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各级优待政策规定,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落地见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基础就医优待全面落地

县内所有公立医院均设立军人(退役军人)优先窗口,各检查室同步设置优先专属窗口。退役军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全面落实优先挂号、检查、缴费、取药、住院“五优先”服务,就医优先权益实现县域公立医院全覆盖。

(二)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全

严格执行《重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分类参保资助机制: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全额资助参加职工医保,七至十级按就业状态分类参保,“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全额资助居民医保二档,其他优抚对象全额资助居民医保一档,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补助”四重保障体系。2025年以来争取市级“解三难”专项补助资金465万元,累计帮扶救助优抚对象1662人次,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三) 社会化拥军医疗场景逐步拓展

依托我县率先成立的爱国拥军联合会,吸纳医疗领域市场主体加入拥军队伍,发展拥军医疗服务门店并推出专属优待措施,持续丰富社会化医疗优待供给。目前已有会员单位55家、个人会员34名,发展拥军企业门店70家,在餐饮、住宿、文旅、医疗等民生领域推出专属优待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对照您的提案建议和退役军人实际就医需求,我县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仍有提升空间:一是医疗优待服务标准不够细化,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机制尚未制度化,部分服务举措精细化程度不足;二是重大疾病专项诊疗与转诊机制不够完善,上级医院绿色转诊通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三是便民服务配套有待升级,基层医疗优待覆盖不均衡,社会化拥军医疗队伍规模仍需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持续提升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质效:

(一)稳步细化服务标准,逐步优化定点就医服务

联合县卫生健康委积极研究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细化举措,逐步推动县域重点公立医院优化退役军人就医绿色通道,持续完善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全流程优待措施,稳步推进医疗优待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优化服务配套,提升就医便利体验

推动县级公立医院规范设置退役军人专属候诊区域,配齐便民药箱、轮椅、担架等便民服务设施。在导诊台设立退役军人服务岗,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有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一对一”陪诊服务。同步联动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优抚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关口前移。

(三)扩容拥军矩阵,扩大优待覆盖范围

持续壮大爱国拥军联合会力量,引导更多民营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及村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拥军优属行列,结合自身实际推出针对性医疗优待举措,推动医疗优待服务向基层延伸,逐步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退役军人医疗优待服务网络,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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