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部署,现就资助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2023年“重庆渝快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户籍在云阳县行政区域内经诊断确认患重大疾病且已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不含伤残人民警察、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其他优抚对象指烈士遗属(含在乡老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重大疾病界定
本通知所称重大疾病,只限于以下 28 种疾病,具体为: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III 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三、资助标准
资助参保产品为2023年“重庆渝快保”(升级款),资助标准为169元/人·年(全额资助),由县级优抚解困资金列支。
四、资料提供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和户主、参保人户口页)复印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优待证、退伍证、转业证等);云阳县人民医院、云阳县中医院或县外三级甲等医院医疗诊断证明书;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佐证资料(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出具证明)。参保人所有证件和资料原件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复印件需加盖政府鲜章,签注“复印属实”。
五、时间要求
“重庆渝快保”2023年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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