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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退役军人发〔20254


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云 阳 县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

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2419 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县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

(一)调整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1)。

调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残疾军人(含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的地方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继续执行。

(二)调整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的定期抚恤金、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2)。

1.调整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 41856元、34956 元、31968 元。

2.调整三属地方优待金标准。根据我市关于调整建立“三属”地方优待补助金制度的规定,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 2024年所确定的“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同比增长比例,同步调整我市 2024 年“三属”地方优待金标准。重庆解放前牺牲烈士的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42783 元(其中“11·27”烈士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59440 元),重庆解放后牺牲烈士的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28564 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16066 元;病故军人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10442 元。

(三)调整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3)。

1.调整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 1321 元,提至每人每年 23821元。其中,在乡参加抗日战争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 24325 元。

2.调整在乡复员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根据在乡复员军人地方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 2023 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820 元的 85%执行,调整为每人每年 17697 元;同时,我县为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给予的 120 元补助继续执行。

(四)调整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4)。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 378 元,提至每人每年10428 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每人每年 1248 元继续执行。

(五)调整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参战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4)。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 504 元,提至每人每年 10584 元。参战退役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每人每年 1200 元继续执行。

(六)调整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 8023 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参试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4)。

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 504 元,提至每人每年 10584 元。参试退役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每人每年 1200 元继续执行。

(七)调整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老年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5)。

1.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 492 元,提至每人每年 8772 元。

2.老年烈士子女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本条第(二)项中烈属地方优待金的相关规定调整。

(八)调整从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标准。

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 32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 720 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从20248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确保优抚数据真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1.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伤                 残人员)残疾抚恤优待金标准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优待金标准表

               3.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4.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活优待补助标准                  表               

                5. 老年烈士子女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云阳县财政局

                                                                                                         2025124

附件1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 预备役人员

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优待金标准表

(从2024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残疾等级

残疾抚恤优待金标准

残疾抚恤金标准

地方优待金标准

合  计

一级

因战

131880

3360

135240

因公

124164

3292

127456

因病

116736

3223

119959

二级

因战

119340

3155

122495

因公

109932

3052

112984

因病

102852

2983

105835

三级

因战

104712

2915

107627

因公

95688

2812

98500

因病

87108

2710

89818

四级

因战

85824

2606

88430

因公

75324

2469

77793

因病

67284

2366

69650

五级

因战

67032

1606

68638

因公

56988

1555

58543

因病

51444

1529

52973

六级

因战

52368

1517

53885

因公

48180

1500

49680

因病

39564

1453

41017

七级

因战

39084

1430

40514

因公

33996

1406

35402

八级

因战

24672

1345

26017

因公

21960

1333

23293

九级

因战

20484

1285

21769

因公

16008

1268

17276

十级

因战

14400

1260

15660

因公

11964

1200

13164

【说明】残疾军人、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按合计标准执行;伤残人民警察、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按残疾抚恤金标准执行。

附件2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优待金标准表

(从2024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对象类别

定期抚恤优待金标准

定期抚恤金       

地方优待金         

烈士遗属

41856

11.27”烈士遗属

59440

重庆解放前牺牲烈士的遗属

42783

重庆解放后牺牲烈士的遗属

28564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4956

16066

病故军人

遗属

31968

10442

【说明】“三属”地方优待金的发放范围按云民发〔2014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3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从2024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对象类别

生活优待补助金标准

生活补助金

地方优待金

合并执行标准               

在乡复员军人

23821

17817

41638

在乡参加抗日

战争复员军人

24325

17817

42142

附件4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

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从2024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对象类别

生活优待补助金标准

生活补助

地方优待金

合并执行

标准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10428

1248

11676

参战退役军人

10584

1200

11784

参试退役军人

10584

1200

11784

附件5

老年烈士子女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从202481日起执行)     单位:元/

对象类别

生活优待补助金标准

生活   补助     

地方优待金      

合 计               

老年烈士子女

8772

“11.27” 烈士 子女

59440

68212

重庆解放前牺牲烈士的子女

42783

51555

重庆解放后牺牲烈士的子女

28564

37336

【说明】地方优待金的发放范围按云民发〔201417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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