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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云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云阳委发〔202215号)《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阳府办发〔202337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制度,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列入年初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进行学并做交流发言。局党组要求全体职工既要通过集体学习又要开展个人自学,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加强全局法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2023年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次,职工会开展学习2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1次。

(二)健全法治机构职能

我局不断完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依法设立统计法治工作机构保障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增强了法治建设工作力量2023县统计局统计执法监察科更名为政策法规科,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统计执法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承办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等职能;云阳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云阳县统计执法检查队)增设执法科,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和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3年,我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制度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机关管理制度;二是印发《统计基础工作考核细则》《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制度》《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工作制度》《云阳县入库企业和项目实地专访制度》业务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业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效能。

(四)健全行决策制度体系

根据实施行政决策的工作要求,我局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明确规定了在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需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报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让行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公开透明。2023年,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1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高效,查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依法实施统计行政处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按照《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范本》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归档四是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部执法人员定期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现场执法培训和执法案卷评查培训2023年,我局对48个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立案6件,责令整改5件,行政处罚1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所有3名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期,时间共计为6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我局成立县统计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应急处置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科室积极配合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我局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领导分组包片,带领职工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指导调查服务对象的业务工作,收集调查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切实搞好调处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提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加强新修订《行政复议的宣传,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行政执法不产生矛盾纠纷2023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未与社会大众和企事业单位发生矛盾纠纷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2023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统计行政权力运行的相关工作。一是优化权力运行环境。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打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和信箱、依申请公开平台等。三是坚持党组议事规则。局内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由局党组讨论决定,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大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和会议决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决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2023年,按照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数字重庆建设工作部署,深刻把握数字重庆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学习研究,加大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局职工数字化能力素养量。202311邀请县大数据发展局专业人员讲授数字重庆整体框架,就核心业务梳理和“一件事”场景梳理作了重点讲解。三是立足统计部门自身职能职责,优化人员配置,狠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核心业务梳理,目前我局6个内设科室和2个所属事业单位已完成核心业务梳理。四是规范行政事务运行流程,机关职工全员使用“渝快政”APP办公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在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领导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局党组将法律法规列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重点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分别多次对法律法规的内容集中学习。特别是对党中央推进统计改革的文件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职工会专题组织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带头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召开的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各专业年报会议、统计法进党校等多种形式,带头宣讲法律法规。2023年主要负责人深入企业和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4次。

(三)自觉强化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切实做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我局“一把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敬畏者,在宪法法律框架下开展工作,确保依法用权、为民用权、规范用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法治督察、评议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对标对表,认真开展2023年市县人大对法治政府建设评议意见问题2023年全县法治督查反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关于“抓好改革统筹,厘清职责边界”方面,我局规范执法机构职能职责,新设执法科,充实3名行政执法人员;二是关于“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是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8个企事业单位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我局不断加强法治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得到提升。但是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力度不够。普法人员不足,造成普法力量分布不均衡,对机关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宣传法律法规较多,对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较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社会大众对统计基础知识了解不多,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统计工作氛围和统计法治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4年,县统计局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全市统计改革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认真查办国家统计局交办、上级转办和部门移送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扎实做好“双随机”抽查、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等工作。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

(四)精准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法治宣传重要内容,面向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质高效做好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信用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深化统计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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