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统计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以来,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法办〔2020〕6号)、《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阳府办发〔2021〕39号)、《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序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的通知》(云委法办〔2022〕1号)和《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云阳委发〔2022〕15号)精神,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制度机制,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统计干部必修课,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进行学习并开展讨论,要求全体职工既要抓好集体学习又要抓好个人自学,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全局统计法治建设,增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2022年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2次,职工会集体学习4次。
(二)贯彻落实统计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的文件,切实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一是营造依法治统氛围。建立县、部门、乡镇(街道)三级学习和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机制,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建议处分处理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学习;持续推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组织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统计员进行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利用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对企业统计员和个体调查户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编印并发放《统计手册》、《统计基层知识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是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我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2〕83号),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机构、乡镇(街道)、企业和调查单位。
三是开展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要求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以及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暂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三)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实施统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年按照市局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以确保统计执法案卷高质量,经查案卷无差错。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全局统计执法人员持证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全县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意识和能力;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和现场执法培训、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实践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加县市场监管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培训,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结合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将普法宣传贯穿到统计执法检查中,促进企业重视统计工作,树立统计诚信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氛围。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县已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党校培训全县中层干部和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
四是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我局仅有统计执法检查一项,我局对43个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市局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以确保统计执法案卷高质量,经查案卷无差错。
(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放管服、立改废”政策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统计信息公开进行审查,对我局制定的统计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进行公开、备案。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为承接市统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委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截至目前,未收到1件办件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和其他职权流程图,进一步补充、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完善运行机制,保证权力运行高效便民、公开透明。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落地落实,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我局加大与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抽查工作方案,重点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2022年已完成对5个单位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明确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监督检查各科室提供的信息,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严把政治关、文字关、数据关和保密关,对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及时公布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统计公报、统计年鉴、行政处罚信息等。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局党组将法律法规列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重点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分别多次对法律法规的内容集中学习。特别是对党中央推进统计改革的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带头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在县政府工作信息网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同时,在召开的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各专业业务培训会议和年报会议、统计法进党校等多种形式,带头宣讲法律法规,反复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自觉强化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切实做到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局“一把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宪法法律的忠实敬畏者,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全县统计法治意识有一定的提升。但还有个别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部分统计对象的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统计法治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四、2023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加大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深化统计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二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完善全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加大对数据的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严格依法惩处统计违法单位,对于拒报、虚报、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
四是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统计机构人员守法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遵法守法,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持续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