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完善商贸流通体系项目验收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 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实施了栖霞镇电商物流融合项目,该项目已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商务委市场流通科反映(联系电话:023—5512860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25年云阳县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项目验收公示表(第二批)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2025年云阳县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项目验收公示表(第二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类型 |
实施主体 |
申报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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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栖霞镇电商物流融合项目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新建 |
云阳县栖霞镇古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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