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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商务发〔20269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参与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

(一)适用时间:202611日至202612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品种及标准:

1.家电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2.数码和智能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消费者参与方式:

资格券领取:1.领取时间。每日上午7:00定时开放领取。资格券有效期至领取当日24:00,逾期自动失效。2券种分类。资格券分为线下资格券线上资格券两类,二者独立发放、用途专一、不可互转线下资格券通过渝快办、银联云闪付等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线上资格券通过参与政策的电商平台(如:京东、天猫等)和渝快办、银联云闪付等申领。

资格券使用方式:1线下资格券:仅限于已备案参与政策的实体零售门店使用。消费者在结账时,向收银员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门店通过专用终端设备核销,系统自动完成支付立减2线上资格券仅限于接入政策系统的电商平台使用。消费者在结算时,可选择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等已对接的支付方式,系统自动识别并核销资格券,实现订单补贴直减

商家参与方式:符合条件的商家在“重庆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报名平台”在线申报,县商务委初审、企业执行单位复审通过后发放专用收款POS机即可参与。

二、家电购新补贴政策(新增)

(一)适用时间:202651日至202612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品种及标准:

吸油烟机、家用灶具、净水器、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人每类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

元。

(三)消费者和商家参与方式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一致。

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适用时间2026110时至20261231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了20251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指在20136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630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1231日及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3.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符合补贴条件。

4.在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5.报废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6.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7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项政策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8.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11日起取得。

9.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12%(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且不高于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10%且不高于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鼓励消费者早报废、早补贴

(四)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7110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四、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适用时间:2026110时至20261231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518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

3.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

4.在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5.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6.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7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项政策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8.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11日起取得。

9.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对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8%(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且不高于1.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的6%且不高于1.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上。鼓励消费者“早置换、早补贴”。

(四)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711024时前通过后续确定的重庆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正在公开遴选)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进入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

五、汽车购新补贴政策(新增)

(一)补贴适用时间2026510时至20261231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参与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4.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5.该政策补贴不可与渝商务〔2025387号、渝商务〔2025388号文件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6.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购买价税合计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元,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25万元(含)—40万元(不含)补贴6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80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2.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

3.每位个人消费者,限补贴其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四)申报补贴渠道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651510时至202711024时期间,通过经公开公平方式确定的重庆市汽车购新补贴申报平台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跳转至我市汽车购新补贴申报平台,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若未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六、2026年二手车购置补贴政策(新增)

(一)补贴适用时间2026510时至20261231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公开征集参与的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2 万元及以上二手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

3.在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依法完善所购二手乘用车转让登记手续。

4.政策实施期间,同一辆二手乘用车只能享受一次购置补贴。

5.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

6.个人消费者申请二手乘用车购置补贴,其所提交的该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补贴适用时间内取得。

7.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购买二手乘用车的,按照《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车价合计金额的1.5%(向上取整至整元)且不高于4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2.该项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资金用完或政策期满即止。

3.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对象的银行借记卡上。

)申报补贴渠道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651510时至202711024时期间,通过经公开公平方式确定的重庆市二手车购置补贴申报平台或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跳转至申报页面)跳转至我市二手车购置补贴申报平台,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若未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七、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新增)

(一)补贴适用时间: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658日至202612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品种及标准

应具备统一国标13位商品识别编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具有完整产品合格证明的助行器(含电动轮椅、外骨骼机器人)、助听器、家用制氧机(含呼吸机)、扫地(拖地、擦窗)机器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5类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四)消费者和商家参与方式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一致。

八、广泛动员参与

(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参与商家,要依托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告栏、商超电子屏、主流短视频平台及农村广播、“大篷车”等渠道开展分众化、多渠道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发挥媒体宣传主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参与商家要加强新品推介、供需对接,推动补贴活动进农村、进展会、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鼓励商家广泛参加。鼓励全县有关零售单位主动申报纳入政策实施名录。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政策与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倡导参与单位配套叠加优惠,如满减券、赠品、延保服务等,形成政企协同、让利消费者的良性生态,切实释放消费潜力。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积极支持以旧换新活动开展,为“大篷车”进农村、进社区等宣传推广活动提供场地协调支持。

(三)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要动员人民群众、单位职工、社区等以团购组织等形式积极参与到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中来,把握政策机遇,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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