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推荐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生态环境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到实处,为美丽重庆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对云阳县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先进集体 云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先进个人 李万全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
先进个人 罗勇 云阳县江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级职员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月 26日至2024年2月1日。
三、受理人员、地点及电话
(一)受理人员: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张宪宗
(二)受理地点:云阳县生态环境局315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55181969 13996664465
四、公示要求
1、广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拟推荐表彰文件精神等规定,请以书面、电话形式或来人向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反应。
2、反映人必须实事求是,用真实姓名,敢于负责,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具体,便于查证。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出可能影响推荐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视具体情况进行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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