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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云阳县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林业局制定《云阳县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落实。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林业局

     2024年1月15日

云阳县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查找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和不足,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和核查我县2017年以来“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排查问题、“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发现问题及上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对已完成整改且已销号的问题开展复核、加强监管、巩固成效;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督促整改。全面消化问题存量、遏制增量。

二、巡查范围及重点

(一)巡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即重庆云阳龙缸国家地质公园、重庆云阳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潭獐峡风景名胜区、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张飞庙景区、重庆市四十八槽森林公园、重庆市七曜山森林公园、重庆市栖霞宫森林公园、云阳七曜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

(二)巡查重点。

1. 上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2018年市级环保督察、2019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23年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交办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2. 2017年以来“绿盾”整改问题。“绿盾2017”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纳入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台账的130个问题,整改及销号情况。

3. 大检查大整治整改问题。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问题105个。

4. 上级下发遥感监测点位部分问题。国家级、市级下发的遥感监测点位中涉及违法违规的采矿采砂(石)、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水电设施、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等六类重点问题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开矿、采石以及核心景区内违反规划建设宾馆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5. 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群众投诉中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2024年2月1日前,县生态环境局制定《云阳县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工作方案》,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成立联合巡查工作组,部署安排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工作。

(二)2024年11月30日前,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巡查范围及巡查重点,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2次以上。

(三)2024年12月30日前,由县生态环境局和县林业局全面完成联合巡查,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将整改任务分解至相关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及属地乡镇(街道)抓好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相关单位,相关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巩固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局面。

(二)把牢严实标准。联合巡查工作要抓细抓实,并针对现有问题举一反三,问题整改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禁敷衍整改等情形。

(三)强化工作联动。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应及时主动查处及整改。问题移交并仍未办理的,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将情况移交至县委、县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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