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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奥迪尔铁合金有限公司原址地块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通知书的公示

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奥迪尔铁合金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

一、效果评估情况

效果评估单位(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手段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对地块清挖后的基坑、大粒径石块堆体、疑似污染土堆体、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及处理后的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采样及检测单位为重庆智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共采集检测了173个土壤样品,22个大粒径样品,1个废水样品,监测结果表明:最终各基坑土壤、疑似污染土、大粒径样品、二次影响区土壤样品各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满足修复目标值;施工废水样品中SS满足污水处理厂入厂标准,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其余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或表4一级标准;大粒径石块浸出液中pH、砷、镍、锰、铅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一级排放标准。效果评估单位认为修复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修复目标值,可以安全利用。

二、专家审查结论

专家组一致认为,《报告》基本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等技术导则、标准的要求,同意通过评审但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效果评估单位已按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通过专家组复核确认通过。专家组建议将该地块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三、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应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重庆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信息公开网址及证明材料应同时上传至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重庆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按程序将该地块(地块编码:5002352330001)移出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三)该地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负责。如在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污染物、污染区域或臭气扰民等其他环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我局,同时采取补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应对措施,直至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等标准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未尽事宜请你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红,联系电话:55181558。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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