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管理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为确保我县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土地用途变更环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除原用途为“一住两公”的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以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文件中所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二)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

(三)用于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堆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以及其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期间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用途变更为商服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空闲地的;

(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

二、责任主体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由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组织实施。已经储备的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或相关园区负责实施;尚未储备的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拟进行储备的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单位)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安全利用要求。

1. 规划或用地环节调查要求

(1)在详细规划中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应当在新编、修改详细规划过程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详细规划批复前完成,调查结果作为确定地块规划用途的依据。经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的,可以编制或修改规划;经调查有污染但程度可控的,可以编制或修改规划,并在规划中注明需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化工、农药等地块经调查发现污染严重的,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商县生态环境局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2)对2022年底以前规划用途已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且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报告评审,经调查有污染的应当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

(3)列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管控地块清单中的地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违规开发建设。纳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纳入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期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

2. 调查程序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为第一阶段调查、第二阶段调查两类。

(1)第一阶段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编制、修改详细规划时仍有工业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块,应先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可暂不开展初步采样分析,根据行业类别和产排污情况初步判断污染风险,并在规划中注明需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成后续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步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二)本文件第一条中除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以外的其余三类地块安全利用要求。

本文件第一条中第二至四项,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程序参照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第二阶段调查执行。

(三)结果运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情况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绩效目标)考核。

四、费用保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所需费用可列入土地整治成本。

附件: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规划及用地环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图

云 阳 县 生 态 环 境 局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规划及用地环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图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