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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机构........................................

2.1  云阳县组织指挥机构

3  监测会商与预警......................................

3.1  监测会商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启动...........................................

4.3  响应措施...........................................

5  信息公开...........................................

5.1  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5.2  新闻发布...........................................

6  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组织保障...........................................

7.2  经费保障...........................................

7.3  物资保障...........................................

7.4  预报能力保障.........................................

7.5  医疗应急保障.........................................

7.6  信息联络保障.........................................

7.7  其他保障...........................................

8  监督问责..............................................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9.2  预案管理...........................................

9.3  预案演练...........................................

9.4  预案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1  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2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架构图

附件3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附件5  云阳县重度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附件6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名单

附件7  云阳县已建成大气监测站点网络图

附件8  云阳县气象网络监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云阳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统筹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精准预警预报、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和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修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云阳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AQI日均值大于200,或细颗粒物(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或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浓度大于215微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云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健康为首要目标,提前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建立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落实各级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应对处置重污染天气。

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根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严格差别化管控措施,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强化协作,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形成重污染天气应对合力。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云阳县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统领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本预案体系包括: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2  组织指挥机构

2.1  云阳县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县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县政府督查办、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国网云阳供电分公司以及各乡镇(街道)等(各单位职责见附件1)。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和宣传引导组五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云阳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架构图见附件2)。

3  监测会商与预警

3.1  监测会商

3.1.1  监测

县生态环境局和县气象局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有关规范,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预测。

3.1.2会商成立常态化的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充实有关科研机构、气象气候、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专业力量,依托云阳县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等平台,及时开展科学研判、动态会商,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科学性、缜密性,提升预警精准性、时效性。

在重污染天气即将或者已经发生时,每日动态开展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和趋势预判,实行日报告制度;当预测出现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的天气,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预警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建议。县指挥部相关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参加会商。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3.2.1.1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及以上;且预测有短时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2.1.2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细颗粒物日浓度>150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及以上且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65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2.1.3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2  预警条件

当达到一定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接到上级预警提示信息时,及时启动不低于预警提示信息预警等级的预警,同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当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同时将预警信息抄送全市其他区县。

3.2.3  预警信息发布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的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2.3.1  发布权限。发布黄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批,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并报县指挥部报备。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县指挥部审批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

3.2.3.2  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准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潜在的危险程度、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3.2.3.3  发布途径。通过云阳县智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同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公众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

3.2.3.4  应急值守。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监测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可能受影响的区域等情况每4小时进行更新并作出预测预报。

3.2.4  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预警有升级可能时,由有权限的发布单位重新发布预警信息,并宣布预警级别调整。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由原发布单位提前发布信息。

3.2.5  预警发布流程图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4.1.1  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1.2  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1.3  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接到上级发布区域预警时,启动不低于区域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

4.2  响应启动

县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的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并落实本部门承担的事项,重点企业根据预警信息分级启动本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和宣传引导组按要求开展本职责范围内的检查与应急工作。

应急响应期间,实行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应急信息应每日一报。成员单位每日向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报告当日应急处置情况,各乡镇(街道)每日向综合协调组报告当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同时,五个工作组分别汇总当日应急处置情况,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向县指挥部汇报当日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污染特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  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县指挥部设立的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宣传引导组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见附件2),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员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4.3.1  总体要求

4.3.1.1

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应急响应期间,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

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

4.3.1.2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指导督促分类制定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污染源减排清单。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全部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他行业企业视情况纳入,确保减排措施全覆盖。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根据减排需要,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和保障民生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对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民生保障类企业,在保障任务完成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每年动态更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3.1.3  在制定减排措施时,应当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绩效分级标准,根据重点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情况,开展评定分级。按照绿色标杆工地评定标准,对工地围墙(围挡)设置、湿法作业、封闭作业、智慧监管、垃圾管理等情况进行评定,实行差异化管控。对未达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企业,应当及时加大应急减排力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企业,提供详细测算说明和清单后,视情况核低其减排比例。

4.3.1.4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是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的主体,各企业要规范、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具体应急减排措施,实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4.3.1.5  移动源管控应重点限制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源头管控高排放车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按国家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行机动车。

4.3.1.6  施工扬尘应采取管控措施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道路扬尘应采取适当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和洒水频次等管控措施。

4.3.1.7  加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源”污染与重污染天气发生的相关性分析,抓住关键和主要矛盾,精准施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分类管控措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避免简单化,杜绝“一刀切”。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4.3.2.1  健康防护措施

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及高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加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和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3.2.2  倡议性减排措施

及时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暂停开放城市景观灯光,缩短城市路灯开启时间。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交出行或乘坐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物排放。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效率。

4.3.2.3  强制性减排措施。

4.3.2.3.1  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应急响应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减排措施(II级、I级下同)。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电子制造、石化、医药制造、机械加工、铸造、制鞋等企业的管控,督促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应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安排错峰生产或暂停生产。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增加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生活源减排措施。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停止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确需施工的应实施精细化管控,使用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排放的10%。

4.3.2.3.2  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应急响应期间,在臭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扬尘源和其他减排措施(II级、I级下同)。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行驶。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对施工扬尘、渣土消纳场扬尘、道路扬尘等的检查频次。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县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措施。

其他减排措施。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有条件的时间段可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均达到1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4.3.3.1  健康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依法取消学生户外活动。依法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4.3.3.2  倡导性减排措施

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3.3.3  强制性减排措施

4.3.3.3.1  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针对涉气工序采取停限产或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减排。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高排放机动车城市道路行驶。减少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使用。交通部门适时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能力,保障市民出行。

生活源减排措施。依法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经营行为;依法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饭店、酒楼采取强制临时停业措施。增加对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各类建筑工地、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巡查频次,从严查处不按规定落实响应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天停止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排放的20%。

4.3.3.3.2  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应急响应期间,增加以下响应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所有园林绿化、道路开挖等室外施工作业。依法禁止所有渣土消纳场接纳渣土或进行场内渣土转运和挖掘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停工。加强对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等重点企业的煤、焦、渣、沙石等堆场实施覆盖或者不间断喷淋等控尘措施情况的检查。建筑工地对料堆、土堆提高洒水和喷淋频次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4次;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4次,增加夜间洒水冲洗作业。

以上强制性措施保证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2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4.3.4.1  健康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指导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依法取消学生户外活动或停课,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4.3.4.2  倡议性减排措施

必要时推行公交免费或优惠乘车政策。

4.3.4.3  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全部依法停产。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现场和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5次;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5次,增加夜间洒水冲洗作业。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县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城市建成区内限制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实行单双号限行。

5  信息公开

5.1  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县应急指挥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后1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重庆市有关部门。发生重污染天气,视情况向周边可能波及的区县通报情况。

县指挥部应根据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周边区县的沟通。

5.2  新闻发布

县委宣传部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对所采取的预警和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调查、分析、评估,进一步分析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与污染扩散情况,对造成的后续影响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组织保障

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7.2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应急工作保障经费,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7.3  物资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7.4  预报能力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和规范,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模拟、预测预警模型等软硬件设施,配备专职预报员。强化与上级预测预报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交流合作。

7.5  医疗应急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应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护能力,指导各公、私立医院提高呼吸道疾病等相关疾病的应急接诊能力,以应对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呼吸道疾病患者激增的状况。

7.6  信息联络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

7.7  其他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8  监督问责

加强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分析等手段,对污染源在线监测实时数据、城市工业用电量数据、重点涉气企业用电量实时数据、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动态数据、遥感数据等进行分析和挖掘。根据相关活动水平的变化情况,筛选涉嫌存在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或取消处理。对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超标排放的保障类企业,不符合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保障类工程,移出民生保障类清单。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响应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重污染天气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预测AQI日均值>200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或预测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以上大气污染。

9.2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工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3  预案演练

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云阳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云阳府办发〔2018〕173号)不再执行。

附件:1.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架构图

3.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

4.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5.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6.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名单

7.云阳县已建成大气监测站点网络图

8.云阳县气象网络监测图



附件1

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一、县指挥部职责

负责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负责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发生、发展、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处置结果;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发布重污染天气重要信息。

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落实县指挥部决定,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县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数据综合分析,预测大气污染情况,负责发布和解除区域黄色预警,向县政府提出发布和解除橙色、红色预警建议;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总结评估工作;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纪委监委机关: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及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追究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响应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责任。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负责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和公益宣传工作。组织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准确引导舆论;负责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指导生态环境、公安、气象等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和处置。

县政府督查办: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政务督查,对应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行政效能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查办。

县教委:制定并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预警等级及区域重污染状况指导学校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实施停课。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负责对有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调度;在保障全县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协调落实下达的电厂压产、限产,以及区域电力调配等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并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绕行、远端分流等管控措施;负责强化交通指挥,保障道路畅通;负责设置黄标车限行交通标志,实施黄标车应急限行措施,强化路检、加大抽检频次,查处禁、限行路段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协助市政部门加强预警期间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的执法工作;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经费统筹安排。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督促房屋拆除和土地整治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矿山、采石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在不同响应级别情况下各种应急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履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监测、会商,提出预警、预警升降级和预警解除建议,汇总应急响应情况,分析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开展评估工作;协助县经济信息委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高效稳定运行的执法检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健康防护措施的宣传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负责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和土地整治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监督其落实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清洗、土堆料堆覆盖或增加晒水频次等措施。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会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污染道路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无密闭措施的车辆在辖区内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督促市政施工单位停工、渣土消纳场业主单位落实控尘措施或暂停作业;查处露天烧烤、露天经营食品等违规经营以及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园林废物等行为;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力度,增加作业时间和提高作业频次。

县交通局:指导督促交通行业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协助县城管局加强预警期间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的执法工作;协调公交运力,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加大对营运类车船以及相关非道路移动源的检查和稽查,严禁尾气排放超标客运车辆上路行驶。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指导农业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有关信息的传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旅游团队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控和宣传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加强诊疗及救治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将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云阳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限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控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生产领域涉及排放的特种设备、成品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负责生产领域罚没品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环境气象监测、气象预报及信息发布;向县指挥部提供有关气象数据;分析重污染天气气象背景,会商提出预警建议;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辖区内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北部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辖区内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开展限产减排工作。

国网云阳供电分公司:协助市经济信息委开展电力生产企业限产与停产阶段的电力调度工作,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正常电力供应。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抓好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开展工地停工检查、企业限产停产、禁烧秸秆及垃圾、道路冲洗降尘等工作。


附件2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架构图


附件3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县纪委监委机关

023-55128037

26

人和街道

023-55507001

2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023-55128022

27

盘龙街道

023-55381003

3

县政府督查办

023-55129606

28

江口镇

023-55814018

4

县教委

023-55138373

29

南溪镇

023-55753001

5

县经济信息委

023-55128373

30

凤鸣镇

023-55351001

6

县公安局

023-55838110

31

高阳镇

023-55620001

7

县财政局

023-55166009

32

平安镇

023-55641011

8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023-55165625

33

红狮镇

023-55421001

9

县生态环境局

023-55162983

34

故陵镇

023-55451011

10

县住房城乡建委

023-55186606

35

龙角镇

023-55323599

11

县城市管理局

023-55168068

36

沙市镇

023-55851012

12

县交通局

023-55161990

37

栖霞镇

023-55566320

13

县农业农村委

023-55169051

38

黄石镇

023-55581011

14

县文化旅游委

023-55161700

39

巴阳镇

023-55520001

15

县卫生健康委

023-55164370

40

渠马镇

023-55633001

16

县应急局

023-55133055

41

双土镇

023-55771018

17

县市场监管局

023-55166700

42

路阳镇

023-55821012

18

县气象局

023-55164984

43

鱼泉镇

023-55856264

19

工业园区管委会

023-55506868

44

宝坪镇

023-55311008

20

北部新区管委会

023-55169860

45

农坝镇

023-5582800

21

县融媒体中心

023-55161784

46

桑坪镇

023-55756018

22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023-55128812

47

云阳镇

023-55219008

23

国网云阳供电分公司

023-55166695

48

云安镇

023-55716108

24

双江街道

023-55188579

49

双龙镇

023-55610001

25

青龙街道

023-55167941

50

清水土家族乡

023-55329001

51

水口镇

023-55586001

59

耀灵镇

023-55338001

52

蔈草镇

023-55328010

60

洞鹿乡

023-55426001

53

泥溪镇

023-55331183

61

上坝乡

023-55850250

54

养鹿镇

023-55646001

62

新津乡

023-55471001

55

后叶镇

023-55825001

63

普安乡

023-55476001

56

龙洞镇

023-55428001

64

石门乡

023-55767001

57

堰坪镇

023-55456001

65

外郎乡

023-55363002

58

大阳镇

023-55759001



附件5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电话

1

付全胜

工程师

县生态环境局

18598541002

2

毕  平

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

18983507555

3

王海兵

工程师

县大数据发展局

13594722705

4

张晓飞

工程师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15909399650

5

向亚芳

高级工程师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18523230369

6

汤  俊

副主任技师

县疾控中心

13667646636

7

冯  卫

副高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13657626486

8

张川东

副高

县生态环境局

13038363113

8

王  毅

工程师

县气象局

13008388566

9

梅光艳

主任医师

县人民医院

19908362188

10

冯文贵

副主任医师

县中医院

13372767917

11

冉梦良

副主任医师

县中医院

13452643123

附件6

云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详细名称

所属区域

详细地址

行业类别

审核类型

执行减排措施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重庆聚财塑料管道有限公司

江口镇

团滩村8组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张启丰

18223590999

2

云阳县富强煤矸石砖有限责任公司

江口镇

滨河社区二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张建兰

13896955819

3

重庆江星木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

团滩村8组

人造板制造/胶合板

县级名单

C

杨林

15123481888

4

云阳县江美页岩砖厂

江口镇

五星村五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长期停产

杨帆

18182290266

5

云阳县盘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盘龙街道

永兴村5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黄小波

13996681168

6

云阳县双惠来塑料厂

盘龙街道

盘石社区永兴路105号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聂代清

13310266165

7

云阳县开源水泥制品厂

盘龙街道

永安村3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陈实

17783983188

8

云阳县黄光头水泥制品厂

盘龙街道

永安村5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黄成

19922731396

9

重庆市江美元建材有限公司

盘龙街道

古桑村6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姜林

15320703333

10

重庆旭达药业有限公司

盘龙街道

盘石社区巴山路98号

制药/制药工业

县级名单

C

牟方权

15310053338

11

云阳县贵义涂料有限公司

盘龙街道

永安村4组

涂料制造/涂料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向贵义

15310734777

12

云阳县盘兴家具厂

盘龙街道

永安村7组

家具制造/家具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丁中兴

13635321056

13

云阳县双合厨柜门有限公司

盘龙街道

龙安社区8组

有色金属压延/铝压延加工

县级名单

C

任润玖

18102379675

14

云阳县乾森木制品厂

盘龙街道

永安村

人造板制造/胶合板

县级名单

C

向贵生

18996654678

15

云阳县如春床垫厂

盘龙街道

盘龙社区碧水之路17号

家具制造/家具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杨光权

19923284588

16

云阳县金足鞋业加工厂

盘龙街道

盘石社区7组巴山路

制鞋/制鞋工业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佘小玲

13310263450

17

云阳名都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名都床垫厂

盘龙街道

永安村委会永安村六组0

家具制造/家具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王朝国

18996666336

18

重庆气矿万州采输气作业区云安6井

黄石镇

老屋村16组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蔡军

13996686349

19

重庆源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黄石镇

老屋村16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王安静

18623217022

20

云阳县红旗水泥有限公司

黄石镇

老屋村15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盛经明

13908265850

21

云阳县富民建材有限公司

南溪镇

卫星社区2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其他

黎胜云

13668427655

22

云阳发林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人和街道

莲花社区6组云莲路50号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熊素琼

13983557653

23

云阳县黑桃坪页岩砖厂

人和街道

立新社区17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何建文

13511816611

24

云阳县桃花建材有限公司(原人和镇桃花盈升砖厂)

人和街道

桃园社区10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刘昌成

15310525862

25

云阳县硕果建材厂

人和街道

立新社区15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张波

15023874670

26

云阳县正家水泥制品厂

人和街道

桃园社区11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范枣川

18512339002

27

云阳鑫铭混凝土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宁造明

13594433628

28

重庆绿森钢化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返乡创业园9栋1楼

玻璃钢/玻璃钢工业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潘有高

13509453533

29

重庆扬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返乡创业园1栋4楼

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聚氯乙烯人造革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杨义松

13594725569

30

云阳腾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返乡创业园1栋3楼

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聚氯乙烯人造革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王南平

18223972678

31

重庆发宇涂料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人和工业园区A区科园路4号

涂料制造/涂料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钱锦铭

13098646482

32

重庆恺菲彩印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产业孵化园5栋1楼

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唐湖川

13388939569

33

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刘昌万

13996531645

34

重庆久雅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返乡创业园11栋

包装印刷/塑料彩印软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韩克燕

13658213950

35

重庆市云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铸造/铸件_天然气炉、电炉

县级名单

C

李明中

13896989882

36

重庆中慧饮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黄昌虎

13983535722

37

重庆博大农牧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人和大道99号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王位

13012345999

38

云阳县恒通实业有限公司

人和街道

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吴成国

13908265904

39

云阳县建兵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双江街道

双江街道东风社区三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李厚兵

13452616068

40

云阳县白云印刷厂

双江街道

黄金包社区望江大道640号

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杨红

18996682333

41

云阳盐化有限公司

双江街道

蜀光社区100号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杨孝良

023-85850388

42

云阳县中天印刷厂

双江街道

青龙路5巷32

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张生清

15215225611

43

云阳县兴达印刷厂

双江街道

大雁社区大雁路548号

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姜小伟

13008381351

44

云阳县今日印刷厂

双江街道

桂湾社区滨江大道3964号

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周斌

15310511333

45

云阳县农坝镇新桥砖厂

农坝镇

新桥湾红光村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李兵

13068377601

46

重庆市云阳县世锦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镇

平安社区中华街154号

玻璃/日用玻璃

县级名单

C

孙家田

15320721715

47

云阳县平安镇明发煤矸石砖厂(普通合伙)

平安镇

平安社区25组养平路段(无门牌号)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周尚武

13251109666

48

云阳县民心合成树脂瓦有限公司

平安镇

平安社区14组(无门牌号)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刘国春

18083067489

49

云阳县恒顺建材有限公司黑潭子分公司

外郎乡

外郎村15组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谭鑫

18184706777

50

重庆华澳名盛家具有限公司

高阳镇

返乡创业园

家具制造/家具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刘明光

15320659888

51

云阳县渝森木业有限公司

高阳镇

返乡创业园

人造板制造/胶合板

县级名单

C

付伟

13212536000

52

重庆市云阳县筑建建材加工有限公司(原云阳县凤鸣镇程士权砖厂)

凤鸣镇

五同村6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程士权

13452780999

53

云阳县元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凤鸣镇

里市社区2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张建明

13212528888

54

云阳县永旺建材有限公司

水口镇

佛安村1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陈陶元

18623476888

55

云阳县荣明页岩砖有限公司

水口镇

佛安村1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伍俊

13996690219

56

云阳县钟王煤矸石砖厂

故陵镇

宝兴村7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吴江

17723634188

57

云阳县张军铸钢加工厂

青龙街道

道湾社区5组

短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工业

县级名单

C

张军

13075471556

58

云阳县金鑫涂料厂

青龙街道

黄桷湾路69号

涂料制造/涂料制造工业

县级名单

C

唐书权

18996660418

59

云阳县佳盟水泥制品厂

青龙街道

道湾社区5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徐世清

18983520578

60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龙街道

工业园区(复兴镇)

制药/制药工业

县级名单

C

邹隆琼

13709445228

61

云阳河牛复兴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街道

建民村1组

铸造/铸件_天然气炉、电炉

县级名单

C

曾庆元

13628437964

62

云阳阳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青龙街道

马沱村7组

水泥/水泥制品

县级名单

非绩效引领性

周渝

17772406699

63

江苏恒顺醋业云阳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街道

云江大道88号

其他/其他工业

县级名单

其他

陈林

15923834113

64

云阳县德升铁器加工厂

青龙街道

道湾社区5组

短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工业

县级名单

C

吴尚德

13896380234

65

云阳县渝鑫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青龙街道

建民村一组

铸造/铸件_天然气炉、电炉

县级名单

限产50%

杨子楠

18223681129

66

云阳县橘泓州包装厂

巴阳镇

永利村2组

包装印刷/塑料彩印软包装印刷

县级名单

C

李月清

13638279398

67

云阳县红安页岩砖有限公司

红狮镇

咏梧社区二组

砖瓦窑/烧结砖瓦制品

县级名单

C

刘能安

17388263888


附件7


云阳县已建成大气监测站点网络图

附件8


云阳县气象网络监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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