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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云 阳 县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按照《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宣传法、依法办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2023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16次,其中开展了4次法治学习,深刻领会精髓要义,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川渝执法大讲堂视频培训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等业务培训,一线执法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事项等内容进行全面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现场监管执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按要求参与线上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深化环保专项普法宣传。线下坚持服务大众、普法为民,以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宣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龙缸片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获得市级命名,积极探索美丽中国云阳实践,云阳县在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发布“2023美丽中国样板”上荣获“中国生态宜居典范县”“美丽中国绿色发展十佳案例”。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承接市级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等事项,通过提前研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办理要求,做好事项承接准备,事项下放后及时办理,确保企业顺利获证。支持同类型建设项目开展“打捆”审批,通过对平安水厂等13个乡镇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开展打捆审批,明显降低企业环评办理成本,提高环评办理效率,有效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持续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办理及带条件审批,不断提高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效能。

(三)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年代县政府(办公室)起草规范性文件2件,现已公布。二是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2023年起草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件。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作用。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提供法律咨询和专题培训。

(四)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助力执法提质增效。一是注重队伍建设,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装备标准化建设,学法用法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围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内容开展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培训5次。全面深化实战练兵,积极筹备参加市级执法大练兵,全县案卷评查活动中抽查的5个案件取得4优1良的成绩。二是加强“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监管。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6家次,督促整改问题企业17家次。针对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未批先建”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力争实现执法一次、整治一批、震慑一片。全年共立案114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2件,其中免予行政处罚10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件,向公安局移送1件,行政拘留1人。三是开展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局面进一步巩固。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应急机制,与开州、奉节等区县签订联合执法暨应急处置合作协议,建立单位会商等7项机制,与万州、开州、四川省达州市签订《关于深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的协议》,全年累计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7次;会同万州、石柱、湖北省利川市等地开展跨境区域联合隐患排查1次;开展跨部门、乡镇联合执法30余次。

(五)强化突发环境风险管控,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组织培训了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知识,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和环境风险企业完成67个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编制长滩河干流、小江干流、九龙溪干流、磨刀溪干流、泥溪河流域、小溪沟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开展了2023年云阳盐化有限公司自然灾害次生柴油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正在建设环境应急指挥智慧平台,督导企业排查整改环境隐患5017家次,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31个,持续筑牢辖区环境安全防线。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全年累计收到各类投诉816件,投诉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共答复行政处罚复议案件5件,云阳县人民政府均予维持处罚决定,无被纠错案件;共应诉行政处罚诉讼案件2件,经二审终审均维持处罚决定,无败诉案件;行政调解案件数1件,调解成功1件。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办理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5件、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9件,涉及城乡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等领域,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我局牵头及时将审议意见中涉及的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跟进、督促任务办理进度,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八)加强数字赋能监管。向上争取资金,全力打造智慧环保数字中心,提高对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数据的实时动态采集、可视化展示、综合场景统计分析,辅助使用走航监测、无人机等手段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系统监测,强化环境问题智能预警和调度处置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系统谋划,向纵向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低碳环保生活理念认识欠缺,亟需畅通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执法力量不足。在社会公众对环境权益要求高、环境纠纷问题涉面复杂、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数量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下,非现场执法能力、案件查办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执法创新意识不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还需加强。四是法治素养不充分。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有所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平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聚焦重点领域普法。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配合开展其他领域普法,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丰富宣传方式、拓宽宣传对象,进一步加强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对照优秀典型案例,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的基本流程,锻炼执法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养执法办案业务能手;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确保着装规范、举止端正、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自律。

(三)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利用智慧环保数字中心,用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全程、实时、动态的非现场监管手段,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探索推行“查办更准、打扰更少、服务更好、作风更硬”的执法新模式。

中共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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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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