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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及提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和成效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一是优化调整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对基本无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对小酒厂、小面坊、小家具厂等家庭作坊式小微企业不纳入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方式。全面清理生态环境管理领域证明事项,对夜间施工等证明事项采取调查了解和现场踏勘的核实方式取代相关证明,目前我局不再涉及证明事项。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核心材料以外,其他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办理”制度。除个别环境敏感行业以外,报告表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所有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并开通“网上申请”和“零跑动”通道,将4项审批事项调整为即办件。三是压时间,缩短办理周期。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总体缩减84%,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四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项目业主和招商单位及早提供环境准入和选址布局指导服务,规避政策及环评风险;对新建工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的环评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服务发展

一是树立“处罚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的执法观念。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加强对企业的正面引导和技术指导,减少企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对企业实行体检式检查,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并跟踪指导企业整改。三是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18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信用差异化监管。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5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执行等环节,采用《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规定的相关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贯彻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原则。坚持每件行政处罚案件都从实体、证据、程序等方面提交“案审会”讨论审查,确保每件案件的公正、合法、正确。

三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及《云阳县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幅度、罚款额度;重大案件实行法制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论证。

四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县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系统的企业361家,18家重点排污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已全部纳入,每季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被检查的企业,对照17项内容逐一检查,违法对象查处情况在县内主流媒体公开,并将检查信息录入重庆移动执法系统,做到公正公开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区环境噪声整治、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城区餐饮油烟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等多方面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的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了企业环境意识,保障了环境安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两千余次,检查点位800余个,检查行业包含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建筑工地、汽修、餐饮等,督促改正环境问题252个,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不断提升。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或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了环境行政处罚案审会审查制度,重大案件处罚全部经案审会审查决定。

二是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内审。聘请律师1名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可行性建议,参加或指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活动,为法律事务文书和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2021年,法律顾问审查行政调解1件、规范性文件4件。目前,涉及规范性文件都因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制定发布,均符合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医院废水、医疗废物管理,综合运用线上监管与现场监管,确保了战“疫”与战“污”双丰收。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通环保微信微博,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动态,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执法处罚、许可事项分别在全国执法信息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信用征信系统网上可查询。

二是扎实处理信访,着力化解矛盾。全年累计收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724 件,同比去年下降12.8%。其中,来信来访227 件、12369投诉364 件、市长信箱10件、网络投诉 61件、群工系统 62件。目前,投诉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8%,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无集访、群访和越级上访现象。针对群众投诉制定了反馈机制,从受理投诉到案件办结,严格按程序执行。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定期召开环保专题培训会,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推进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实施,将18家企业纳入清单,进一步规范正面清单常态化实施,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除信访投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外,免于或者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无事不扰。今年以来,我单位组织召开企业环保专题培训会5次,主动“送法入企”149家、通过现场检查、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服务企业458家次、督促整改130家、约谈58家。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领导、组织、推动、实践责任,并把法治工作与党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能力。一方面局党组、中心组以及局各学习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刻领会精髓要义,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另一方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16起,开展实地环境执法大练兵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要求参与网上学习及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三个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与法治工作相融合的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宣传。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保公众开放周等宣传活动,组织环保设施开放参加活动6次,制作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成果展示小视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宣传手册2万余份,其他行业法律法规学习6批次。在县级官方媒体公示相关环境信息、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参与度。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方面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干部职工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在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环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在社会对生态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也只能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是行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滞后,执法监管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思想不够解放,存在“只审批不监管”、“只执法不调解”、“只管事后不管事前”现象,随机抽查公开执行力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不够。

三是生态法治需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县“一江四河”岸线长、保护区域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生态保护和修复仍然摆在压倒性位置,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燃点低、爆点多”,守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任重道远,生态环境执法、守法、监察司法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目标,以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效能为核心,以改进文明公正执法为前提,不断提升环保队伍法治建设。

一是创新创造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保障企业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护好航。

二是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宣传与教育,重点加强政务合同审查、疫情风险依法防控。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法治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守护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健全生态修复常态长效化机制,深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磅礴之力,为更好的依法行政,进一步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执法人员装备,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打造优良精干、风清气正的环保队伍;进一步构建法治队伍,充实法治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加强从事法治工作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干部的综合素质;落实排污许可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清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全面落实、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巩固实效。

五、建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推动的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新发展理念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区域合作,为云阳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力度,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任务。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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