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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云委法办〔2020〕8号)要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执行、实施情况,以及《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的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法治保障机制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领导、组织、推动、实践责任,并把法制工作同党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局内上下左右齐头并进,全面提升加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与损害赔偿制度。为实现“失职担责、终身追责”,加大环境违法的查办和惩治力度,不断深化“刑责治污”。制定了《云阳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云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关于建立生态环保工作违纪案件移送机制的通知》、《云阳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明确了生态环保职责、考核评价办法与责任追究情形,强化责任追究,全面压实环保责任。今年,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对生态环境进行了补偿修复。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为增强环保法制观念,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生态理念。一方面强化法治思想教育。利用中心学习组、党小组实行集中、分散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法制教育,提醒谈话局系统职工依法行政30人次,开展“以案四说”等警示教育2次,组织乡镇环保干部、局系统干部职工、重点企业负责人参与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16起,不仅让法治深入人心,还要在实践中得到体现,让参学人员进行考试结业和开展实地环境执法大练兵。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要求参与网上学习及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学时达到100%、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100%。

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与法治工作相融合的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宣传。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保公众开放周等宣传活动,组织环保设施开放参加活动6次,制作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发展成果展示小视频,发放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手册等宣传品2万余份,举办新闻发布会3期、“菜单式”普法宣传2场次,其他行业法律法规学习6批次。出台并执行污染有将举报办法,在县级官方媒体公示相关环境信息、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参与度。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升服务效能。我局全力推进“放管服”,以转变行政审批和推行权责式清单改革为着力点,建议取消和废止权力清单事项15项,占行政权力事项120项的12.5%;降低审批门槛,下放由业主自行在网上平台备案登记的达到630项,占新建项目的91.3%;排污许可由“重点、简化”二类调整为“重点、简化及登记”三类管理目录,其中简化为登记备案的涉及76个行业,占91个行业的83.5%。我局自2019年起,除处罚外的其余许可、权力全部事项的审批,均入驻县行政审批大厅实行“统一窗口、一网式、一站式审批服务”,并且压缩了1/3法定许可时限,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服务千亿工业和重大项目。

二是推行监管对象自主承诺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逐步实现民生事项“零材料”办理。从今年6月起,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均告知并填报了“全领域信用承诺书”,推动企业及法人自主信用承诺全覆盖,充分发挥自主承诺在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中的运用,基本实现无证明行业窗口。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47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对严重环境违法或屡次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自查执法、审批等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21个,全部挂单整改销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我局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72人,其中67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执行等环节,采用《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规定的相关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贯彻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原则。并且每件行政处罚案件都要从实体、证据、程序等方面提交“案审会”讨论审查,确保每宗案件的公正、合法、正确。

三是建立完善环境执法协作机制。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我县与万州、开州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加大跨流域污染防控力度,确保水环境安全。

四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及《云阳县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幅度、罚款额度;重大案件实行法制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论证。

五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国控、市控、县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全县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系统的企业391家,每季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被检查的企业,对照17项内容逐一检查,违法对象查处情况在县内主流媒体公开,并将检查信息录入重庆移动执法系统,做到公正公开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扎实开展环境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者“零容忍、不姑息”,严惩不贷。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14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点位2000余个,立案处罚69件,罚款337万元,移交公安环境犯罪线索1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1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或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了环境行政处罚案审会审查制度,重大案件处罚全部经案审会审查决定。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对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不仅对2019年来制定的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性文件5件,还对2012—2018年度的文件进行了清查(其中废止5份、失效1份),未发现有违公平的文件。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安装办公电脑正版软件57台。

三是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内审。聘请律师1名兼法律顾问,主要参与我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可行性建议,参加或指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活动,为法律事务文书和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2020年,法律顾问审查行政复议1件、规范性文件3件。目前,涉及产业布局调整和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都因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制定发布,全部符合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四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医院废水、医疗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8条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线上监管与现场监管,确保了战“疫”与战“污”双丰收。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支持人大、政协、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今年人大常委会对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反馈6个评议意见和18个具体问题,并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逐一整改。配合县政协开展污水“三排”检查,对彭溪河流域沿岸排污口进行实地摸排,掌握排污口,推动一批“三排”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通环保微信微博,定期发布工作信息动态,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强化交流沟通;在大数据网站上明确推送35类行业的便民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另外,生态环境执法处罚、许可事项分别在全国执法信息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信用征信系统网上可查询。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我局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7件;承担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11件,均于2020年在6月5日前全部办结。

四是扎实处理信访,着力化解矛盾。全年累计收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07件,同比去年下降9.7%。其中,群众来信来访429件;12369中心交办314件;市长信箱14件;网络平台50件。目前,投诉处理率达99%,群众满意率97%,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无集访、群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全年,我局接到申请人复议书4件,其中受理2件(作出生效复议决定书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1件),申请人未逾期补正复议申请材料放弃1件,申请人直接放弃1件;另外2019年结转7件因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复议书全部为终止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生效裁判履行情况我局均不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信息公开行为诉讼败诉等案件均为“0”。

六是认真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我县纳入市级层面开展信用评价对象6家,评价结果无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县级层面30家企业列入评价范围,经市级审核终评结果全部为“良好企业”,并将评价结果上传信用平台。实施了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归集工作,我局主动按时在县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公布2019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6件,信用中国(重庆)平台在线填报公示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件、行政许可事项53项,确保应归尽归,实现了“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另外我局还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发放等行政许可、企业及法人评优评先,以及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助、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了事前信用查询,真正做到信用查询全覆盖。全年,通过内置平台“红黑名单查询”功能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39个,企业信用查询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方面和原因

一是“放管服”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审批、执法委托工作执行决策担当不够,审批准入、柔性执法思想不解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正面清单没有全面落实落地,促进民营经济活力不足;“渝快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协同审批、并联审批应用不到位,服务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力度不够;中介服务项目、证明事项清理措施力度不够。

二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对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在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环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在社会对生态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也只能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行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滞后,执法监管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思想不够解放,存在“只审批不监管”、“只执法不调解”、“只管事后不管事前”现象,随机抽查公开执行力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不够。

四是生态法治需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县“一江四河”岸线长、保护区域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生态保护和修复仍然摆在压倒性位置,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燃点低、爆点多”,守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任重道远,生态环境执法、守法、监察司法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目标,以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效能为核心,以改进文明公正执法为前提,不断提升环保队伍法治建设。

一是创新创造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企业顺利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护好航。

二是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宣传与教育,重点加强政务合同审查、疫情风险依法防控。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法治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守护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健全生态修复常态长效化机制,深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磅礴力量,为更好的依法行政,进一步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执法人员装备,强化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打造优良精干、风清气正的环保队伍;进一步构建法治队伍,充实法治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加强从事法治工作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干部的综合素质;落实排污许可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清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全面落实、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巩固实效。

特此报告!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7日

(联系人:朱亚琴,联系电话:5518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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