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公安局
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划定云阳县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云阳环发〔2025〕2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划定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区域及范围
(一)从2026年1月12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望江大道县交通运输委路口—胡豆嘴路口,杏湾路、杏花路、青龙路以内区域。
(二)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望江大道县交通运输委路口—胡豆嘴路口,杏湾路、杏花路、青龙路以内区域。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二、法律责任
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月12日起实施。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公安局
云阳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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