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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府规〔2021〕2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增和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

划定保护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0〕48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云阳县沙市镇汤溪河沙市水厂水源地)并划定保护区、撤销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沙市镇新楼村溪沟沙市水厂水源地、沙市镇龙池村溪沟沙市水厂水源地),现依法公布实施。

请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附件: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和撤销及划定方案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

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新增和撤销及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县(自治县)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

类型

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云阳县

1

沙市水厂

云阳县沙市镇汤溪河沙市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沙市镇

取水口上游1000m至取水口下游100m范围内的整段河道水域。

汤溪河左岸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以S102路基为界;右岸陆域沿岸纵深50米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为100米至300米的整个河段水域。

汤溪河陆域沿岸纵深1000m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二、撤销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县(自治县)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云阳县

1

沙市

水厂

沙市镇新楼村溪沟沙市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沙市镇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云阳县

2

沙市

水厂

沙市镇龙池村溪沟沙市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沙市镇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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