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
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有效调解生态环境保护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云阳县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彭亿峰
副主任:黄道春、刘昌建、吴发奎、姜清成、周 莉
成 员:付全胜 江学伟 李万全 王 红 王建明
张晓飞 李 勇 佘青松 任顺省 阳 峰
李 想
二、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云阳县生态保护行政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云阳县生态环境局职责范围内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调解。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总量科),具体负责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相关单位、科室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张晓飞兼办公室主任,邹超任法律顾问专家。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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