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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5335765,023-55183090
办公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桂湾支路222号
单位职责: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上级开展的相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承担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