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简本及征求意见稿全本查阅方式
《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详见附件1。公众可前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本报告书,具体事宜请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
本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等反映。
四、规划实施单位相关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55383185;
联系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698号办公楼908。
五、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编制单位: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9923565961;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电子邮箱:1938341733@qq.com。
附件1.《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uO2Oh6CzBWM63PHBtiO8g;提取码:7xus。
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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