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洞溪河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洞溪河全流域,流域总面积为181km2;行政区划主要涉及万州区铁峰乡、云阳县平安镇、高阳镇部分农村地区。
规划任务:针对洞溪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存在的防洪工程体系不完善、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等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以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优化配置为核心,综合考虑流域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对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的要求,制定包括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数字孪生流域、流域综合管理等几方面在内的综合治理和保护规划方案,分析不同河段的开发和保护重点,提出近期工程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55383185;
联系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698号办公楼9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20594;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电子邮箱:193834173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spm=zm1230-001.0.0.1.xzhxpz);(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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