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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水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

现将县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上组织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按照《云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具体任务进行落实,统筹推进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法治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依法民主决策

1.规范局党委会议事制度。印发了《中共云阳县水利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云水利委[2020]48号),从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基本程序和监督约束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局党委在各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中,都能够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决策。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职律师和1名公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定前,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程序规定,邀请法律顾问对重要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扩大公众参与,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县要求坚持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或上位行政规范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围绕“水源足”目标,做实“活水”文章。大力实施骨干水源、管网联通等工程建设,用大水源、大管网串接河库,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一是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推进有力。积极推进梅峰水利工程完工验收、青杉水库移民验收和杉树沟水库竣工验收。大堰滩、马包圆两座小(一)型水库序时推进,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35%、28%,累计完成投资1个亿;向阳大型水库纳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可研报告已转国家发改委待审批,其交通复建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的45%;幸福中型水库取得初设批复,其临建工程导流洞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000万元;大湾、天鹅湖两座小(二)型水库完成初设批复;柳园水库完成初设代可研报告。二是管网联通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投入资金1068万元,实施脱杨树沟水库至水口水库、泥溪水厂至桐林水厂等6处联通工程建设,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增强。

2.围绕“水质好”目标,做实“净水”文章。一是新改扩建南溪等10座水厂,兴建饮水工程100个;持续推进“国家水专项”建设,建成西林村、桂溪村等10处超滤水厂,高质量完成了县政府确定的“巩固提升10万人的饮水安全”目标。二是加强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开展全县5户以上的6000余处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评价,农村水质稳步提升。三是积极推广“五种管护模式”,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基本实现源头水安、龙头水甜。

3.围绕“水域美”目标,做实“护水”文章。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年巡河17355次,解决巡河发现的问题146个。认真落实市总河长第2号令,排查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问题46个。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水利部河湖管理检查及“清四乱”进驻式督查问题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完成取水许可审批226个;开展新一轮乡镇界断面水质监测,增加监测频次,增设超标疑似原因分析,建立预警阈值,印发《河流水环境质量通报》18期,流域水质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节水型单位22家。三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施红电小流域等项目,新增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12平方公里。四是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全面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完善缺项手续审批,负责推进小水电退出和整改工作。目前,13座退出类电站已退出7座,65座整改类电站已全部整改到位。

4.围绕“水平安”目标,做实“亲水”文章。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启动水利“建安”系列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6处。二是狠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做好汛前准备、汛中调度、汛后恢复等各项工作,除险加固病险水库4座,维修养护水库工程14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9座;实施汤溪河、九道河等河道系统治理11.6公里;启动洪水应急响应1次,开展临灾会商8次,实现大汛之年平安度汛。三是稳控化解水利信访矛盾。全年水利系统共受理水利信访133批次559人次,信访态势总体可控。

5.围绕“水发展”目标,做实“丽水”文章。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建三峡后续项目13个,续建89个,争取后续资金5.97亿元,解决了大堰滩水库等一批打基础、惠民生项目建设资金瓶颈;获批三峡后续工作实施项目库(2021~2023年),45个后续项目进入项目库,总投资22.32亿元,拟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16.26亿元。争取后扶资金1.12亿元(含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实施后扶项目60个;按期兑付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和三峡城镇移民困难补助及特殊救济资金近0.2亿元。二是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小江大灌区和江口、龙角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续建、整治渠道107公里,7.6万亩农田灌面得到改善;完成重点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新增农业水价改革面积4.5万亩。三是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和众、渠马、大河坝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将307.6万元收益金折股量化给2693户贫困人口。

6.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机构改革后动态调整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完整版和简版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按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进行整合、压减后,办件速度提高一倍以上;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依据法定职能进行梳理,共梳理上报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受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投诉和举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水文情报预报、洪水警报发布等11项公共服务事项。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经清理,我局不存在中介服务事项;三是实施政务公开。以云阳县公众信息网为主要公开渠道,完善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将规范性文件、项目审批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文件80个,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局党委班子成员和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1.理顺水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要求,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从制度上保证执法人员无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对到期行政执法证件及时进行换发证,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专人负责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有无不良执法行为进行统计,及时将不依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记入不良执法行为档案,做到有错必纠。全年未发生因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案件。三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相机1台,实行执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起线索来源、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处理决定的操作流程体系,健全调查取证、告知、处罚决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是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案件主办人职责,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和积极性。六是优化办案程序和案卷文书,深入研究水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办案程序,更新案卷文书,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七是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每周2次例行执法巡查,对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域加强监管,形成巡查记录,落实执法职责。八是落实行政执法职责。我局严格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类违法行为,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违法弃土、违法涉河建设案件38起,整改问题现场12处,清运侵占河库弃土30.7万立方米,拆除违法建构筑物3处,参与行政复议1起。我局全年共调查28起案件,行政处罚29起案件,行政罚款78万元。

2.提高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二是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市级水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和水平。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学习和法制网络考试,营造学习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的浓厚氛围。四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开展1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执法人员对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要求查找问题,针对性地完善案卷瑕疵,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3.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大力推进“强机构、强队伍、强能力”建设,我局执法队伍目前共有8人专职专责,配备执法车辆1台、执法船1艘,台式电脑8台、笔记本电脑2台、执法记录仪4台、相机1台,多功能复印机、打印机3台,基本建立了执法保障体系,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五)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过程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确保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箱、公布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对举报线索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情况。

3.主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云阳县公众信息网为主要公开渠道,完善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将规范性文件、项目审批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文件80个,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立足信访源头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采纳群众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渠道,制定印发了《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的通知》、《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广泛开展班子成员接访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亲自接访,较好地化解了群众积怨,增强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抓好信访工作。我局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52件,办结52件;接待群众来访81件次224人次,未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事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3月,受新冠肺炎影响,我局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水[2020]23号)的要求,主要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同时,出动8次宣传车辆前往乡镇(街道)滚动播放水法律法规音频,悬挂横幅10余条。

2.结合执法行动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管理等各项执法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力求做到“查处一案,宣传一片”。尤其是对汤溪河、长滩河等河流的采砂执法管理中,大力宣传“两高”对非法采砂入刑的司法解释,向采砂人详细讲解非法采砂既是违法行为,更是犯罪行为,运输盗采的砂石也构成有关犯罪,让非法采砂入刑的观念根植人心,对非法采砂行为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有待深化。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未适时更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还存在短板,监管力度弱,监管方式较单一;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较低。

(三)行政执法程序有待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

(四)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近年来,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向河道弃土、违法涉河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突出,当前执法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执法需要。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份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举报奖励制度等还建设不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应用较少。

三、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和思路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十四五”水利既定目标任务,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更加完善的水利管理和服务体系。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行政审批有关制度要求,以效率和质量为中心对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作适时更新和完善;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将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涉河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加大检查频次,注重监管流程,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方式;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注重审批过程中内部协调,推行集中式的一站化办理,减少不必要的移送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2.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与利益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并及时完善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将执法程序、适用范围、措施手段面向社会公布。健全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4.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加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我县水事违法行为,急需增加编制数量,充实执法力量。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轮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4学时,新法律法规施行前,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实施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不少于3学时,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研究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

6.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二)“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攻坚期。我们将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聚焦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持续加强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1.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一是纵深推进河长制。落实“一河一长”、实施“一河一策”、完善“一河一档”。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建立流域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联合巡河等机制,强化跨界河流联合打击。二是强化水资源监管。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科学护水、生态治水”四项工作,守护好“一江四河”。三是强化河道监管。加强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管控,建立河道划界成果数据信息库,完善河道岸线和采砂规划体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建设监管执法码头。四是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监管。完善水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指挥系统。五是强化水利工程监管。规范建设管理制度,强化工程施工监管、建设周期内全过程跟踪审计,推进水库工程安全鉴定常态化管理。六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科学评估治理成效。七是强化三峡库区工作监管。确保三峡后续和移民后扶项目遵循总规要求、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移民群众受益。

2.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一是完善水利数据资源目录,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及各类水利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水利信息化基础服务平台。重点推进智慧水利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采集力度,形成多元化智能采集体系,构建一体化水利感知体系。三是推进水利大数据关键业务智能化应用,实现数据联动更新、汇集治理、融合共享和深度挖据分析,提升水利智能应用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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