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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管理,现将《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水利局        

2025年4月7日       

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水利局党委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县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为做好本次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成立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专班,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规建科、财审科、水利工程站、后扶科、水防站、水库办科室、总工办、质量监督站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财审科,清查工作由财审科牵头,规建科、后扶科、水防站、水利工程站、水库办、总工办、质量监督站配合。

二、清理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财政部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增发国债资金拨付的通知》(财渝监〔2024〕111号)、《云阳县水利局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阳水利〔2024〕9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一)清查范围。2023—2024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

(二)清查时间。2025年4月—6月

(三)自查内容。重点清查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开工情况、资金支付、建设管理和档案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

  1. 项目开工情况。项目是否按照开工标准开工。
  2. 资金支付情况。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国债资金;是否违规用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增发国债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是否存在将增发国债资金支付调入财政专户或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代管资金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增发国债资金拨付至我县所属国有企业(包括平台公司)或中转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支付进度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超进度支付项目款等形式违规拉高支付进度的情况;已完工项目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价款结算;是否存在不及时、错误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信息,或调度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
  3. 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报大建小、未批先建等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履行招投标等程序;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贪污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已完工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和价款结算;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采购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按规定建立“一金三制”,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是否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是否存在索要或者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行为。
  4. 档案规范情况。是否建立国债项目台账;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审批资料,以及开工、重要节点工程资料、照片;制度建设情况、资金支付审批资料及相关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各类检查、审计问题台账及整改资料是否齐全。

(四)清查方法。各科室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开工、资金支付、建设管理和档案等情况,依据下达的项目清单和上述自查内容进行抽查。同时,对已被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发现问题的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清查。

三、问题整改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资金清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及时将整改报告、整改资料报送县水利局。对于有关单位及个人存在违反规定拨付、使用资金或出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增发国债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云阳县河长办公室                                              2025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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