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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

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监测机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工作重点,根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渝药监办流通〔2025〕4号)要求,为开展好2025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的工作导向,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提升安全性风险的发现、报告、评价及处置能力,着力防范重大安全事件。严格执行“两法两条例”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按照“提数量、强质量、调结构、促评价”的基本思路,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2025年全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达到815例以上,其中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达到241例以上,严重报告比例达到80例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达到290例以上,严重伤害报告达到26例以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量达到130例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达到120例以上(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说明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三医”协同,发挥监测单位作用。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监测全覆盖的“十四五”规划要求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与全年出院人次比)不低于4‰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专项改革任务要求,各监测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落实监测职责,提升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监测报告数量,扎实推进安全监测工作。各监测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将定期向县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二)提升监测能力,坚守药品安全底线。各监测机构重点关注集采中选品种、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儿童用药用械用妆、特殊化妆品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努力提升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严重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显著降低药品不良反应不标准报告占比,主动开展聚集性风险信号、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死亡报告等的调查分析和汇总报告工作,实现报告数量质量双提升。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圆满落实。各监测机构要建立健全监测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监测工作。各监测机构上半年应完成目标报告数40%以上,前三季度累计完成60%以上,确保目标任务2025年在11底前顺利完成,避免突击报告,杜绝虚假报告,避免漏报瞒报等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药品、药物滥用:陈艳平,55336791;

器械、化妆品:  郭相江,55182377。

附件:1. 云阳县2025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任务表

      2. 云阳县202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任务表

      3. 云阳县2025年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任务表

      4. 云阳县2025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表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云阳县2025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报告任务表

监测单位名称

药品报告数

其中:严重报告数

其中:新的药品报告数

云阳县人民医院

85

9

26

云阳县中医院

85

9

26

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85

9

26

云阳县妇幼保健院

85

9

26

云阳县凤鸣镇中心卫生院

80

9

26

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45

4

12

云阳县红狮镇中心卫生院

40

4

12

云阳县高阳镇中心卫生院

40

4

12

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

3

9

云阳县故陵镇中心卫生院

30

3

9

云阳县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30

3

9

云阳县沙市镇中心卫生院

30

3

9

云阳县人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2

6

云阳县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2

6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20

2

6

云阳县栖霞镇中心卫生院

20

2

6

云阳县宝坪镇中心卫生院

10

1

3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10

1

3

云阳县双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

3

云阳县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

3

云阳广济骨科医院

10

1

3

云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

0

0

合计

815

82

241

注:1.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力争总体完成比例达到30%以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力争总体完成比例达到8%以上。2.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新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数+新的且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3.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附件2

云阳县2025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任务表

监测机构名称

任务数(例)

其中:严重伤害报告数

云阳县人民医院

30

3

云阳县中医院

30

3

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30

3

云阳县妇幼保健院

30

3

云阳县凤鸣镇中心卫生院

20

1

云阳县高阳镇中心卫生院

20

1

云阳县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20

1

云阳县红狮镇中心卫生院

20

1

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

云阳县故陵镇中心卫生院

10

1

云阳县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10

1

云阳县沙市镇中心卫生院

10

1

云阳县人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

云阳县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10

1

云阳县栖霞镇中心卫生院

10

1

云阳县双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1

云阳广济骨科医院

10

2

合计

290

26

注: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应在 15 日内报告。严重不良反应重点关注手术类设备、植入类医疗器械等,如Tcu宫内节育器、疝修补片、导尿管、麻醉设备等。

附件3

云阳县2025年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任务表

监测机构名称

监测汇总表(份)

任务数

云阳县明慷精神病医院

12

20

云阳县拘戒所

12

40

云阳县中医院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12

70

云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12

10

附件4

云阳县2025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表

监测机构名称

任务数

报告质量评分

云阳县人民医院

60

≥90

云阳县中医院

40

≥90

云阳县妇幼保健院

2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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