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确定陈红海等4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且公示无异议,同意确定陈红海等4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助理工程师(2人)
重庆卓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红海(建筑工程);
重庆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青海(市政工程)。
二级教师(2人)
重庆市巴南区南华小学:谭丽莎(语文);
重庆七中实验中学校:邹红(历史学)。
云阳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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