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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4年清水土家族乡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59号)要求,经清水土家族乡申报,部门审核,并报县领导同意,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云阳县2024年清水土家族乡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共2个、财政补助资金428万元,其中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23万元,村内道路配套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按照《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247号)要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支出用于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补,主要支持地方加快建设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与乡村风貌相协调,首要解决农户急需人居环境问题,要坚决杜绝“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工程,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城市化。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清水土家族乡加快建设进度,原则上在2024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查验收、乡镇(街道)验收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清水土家族乡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完工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要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清水土家族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247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县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后,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超项目进度拨付。

(四)建立全程公示制度。参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五)强化档案资料整理。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主要包括项目公示公告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绩效资料、项目财务资料、项目后续运营管护资料。其中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包括项目申报报告、实施方案、建设任务通知、用地环评手续、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前到完工后的进展照片、实施总结、施工图纸、施工过程影像、项目验收结算资料。项目财务资料包括财政补助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和完整的会计账簿及票据等。

(六)及时完善实施方案。清水土家族乡要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渝快政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保科及农田建设科备案,同时抄报发展规划科袁芝兰。

附件:1. 云阳县2024年清水土家族乡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4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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