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农业农村委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擅自发包、出租、售卖、处置或者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农村集体债务问题。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以集体名义对外担保贷款问题。
(五)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依法依规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集体“三会”)以及集体“三会”未实际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独断专行“一言堂”、权力运行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等行为。
二、征集要求
(一)线索人对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问题线索材料尽量翔实,如实提供涉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凭证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提供线索人员,受理机关对其身份信息和线索问题内容严格保密。
三、受理时间和方式
征集期限:2024年8月—10月底。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受理方式:线索人可通过电话、邮箱、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023—55169972。
举报邮箱:1754944658@qq.com。
来访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544号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3楼305室。
特此公告。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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