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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云阳县2024年度衔接资金产业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大数据发展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

根据云阳县2024年提前批上级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方案,通过乡镇(街道)申报,部门审核,并报县领导同意,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本次下达项目共156个、财政补助资金10250万元;其中建设类项目:“五指印江”田园综合体产业发展项目3个、财政补助资金1200万元,乡村振兴市级重点帮扶镇产业发展项目13个、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原深度贫困镇产业发展项目10个、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他乡镇产业发展项目115个、财政补助资金3310万元(其中管护类项目20个、财政补助资金134.19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个、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任务类项目11个、财政补助资金3990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项目。

1. 基地建设类项目。乡镇(街道)要组织项目业主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云农发〔202134号)、《关于印发云阳县2023年艾草、紫苏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农发〔2022140号)规定的扶持环节,《关于印发云阳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化建设及管护标准的通知》(云农发〔2019286号)、《关于修改完善云阳县2020年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农委白头〔20204号)要求的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未严格按技术标准建设的将不予补助。要认真核实项目用地事宜,严禁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不准出现毁林及占用林地情况。

2. 加工流通项目。乡镇(街道)要组织项目业主要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标准化建设及管护标准的通知》(云农发〔2019286号)、《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云农发〔202173号附件5)相关要求,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要核查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手续,加强项目安全监管,承担项目建设安全主要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 管护类产业项目。项目业主要按照原下达文件建设要求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措施,严格按照管护标准进行管护。乡镇(街道)对未达到管护要求的要责令项目业主及时整改到位。

4. 产业园配套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件”配套文件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97号)和《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设计、发包、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决算结算和监督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

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与乡村风貌相协调,首要解决农户急需人居环境问题,要坚决杜绝“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工程,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城市化。

6. “五指印江”田园综合体项目。人和街道办事处、巴阳镇人民政府要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试点示范”的思路,不断优化完善农业产业布局。按照产业项目建设要求,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做好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田园综合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赋能。

(二)任务类项目。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指导性意见,结合2024年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县农业农村委明确了承接项目的单位和有关建设任务,请相关单位尽快完善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建设类项目。

1.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除特殊情况外(前期工作程序多耗时长、农作物有季节性要求等特殊原因),所有项目需在2024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查验收、乡镇(街道)验收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2.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乡镇(街道)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实施业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同时符合股权化改革条件的项目按照云扶组办发〔202014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实行股权化改革,签订协议、落实分红等。完工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相关项目日常监管单位要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3.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阳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325号)等有关要求执行。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收到县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后,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超项目进度拨付。同时,要监督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足额投入项目建设,以及注意购置农机具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补助。

4. 建立全程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5. 强化档案资料整理。项目业主要按照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项目资料清单(附件4)切实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主要包括项目入库资料、项目公示公告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绩效资料、项目财务资料、项目后续运营管护及资产登记资料。

6. 及时完善实施方案。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渝快政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相关单位备案。

县畜牧发展中心:联系人:黄维梁,联系电话:023-55160034

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运平,联系电话:023-55167921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欧岗,联系电话:023-55169116;于平,联系电话:023-55169033

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联系人:任佳梅,联系电话:023-55336197

科教信息科:联系人:李莉琳,联系电话:023-55167183

农田建设科:联系人:方  敏,联系电话:023-55128428

生态环保科:联系人:赵朝奎,联系电话:023-55217309

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联系人:王  娟,联系电话:023-55336107

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袁芝兰,联系电话:023-55188927

(二)任务类项目。

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申报表、签订实施合同等,并合理安排工期,按程序拨付资金、组织验收、完善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袁芝兰,联系电话:023-55188927

附件:11. 云阳县2024年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五指印江田园综合体)

12. 云阳县2024年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清水土家族乡、泥溪镇)

13. 云阳县2024年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其他乡镇)

14. 云阳县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15. 云阳县2024年度产业发展任务类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4. 项目资料清单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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