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
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部、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21〕25号),结合我县《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通知》(云阳委办〔2021〕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选派范围。原“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继续选派驻村工作队,由1名第一书记和2名工作队员组成。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选派1名第一书记。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工作队由3名人员组成,其中队长由帮扶牵头单位1名县管领导干部担任。
二、规范调整办法。因帮扶乡镇发生变化,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对应调整,选派数量、派驻地方按《乡村振兴驻乡镇驻村工作队派出情况一览表》(附件1)执行。驻村时间已满2年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可以轮换;驻村时间不足2年的,可以期满轮换、压茬交接;需新选派人员的单位,按要求选配。对履职尽责不好、落实驻村工作要求不到位的干部,要及时召回、严肃处理;对确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宜驻村的,可个别轮换。
实行先审批后轮换、未审批不轮换。县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提出选派方案,并填写《县级选派驻乡镇驻村干部调整情况表》(附件2),《拟撤回驻村干部情况表》(附件3),以及接任、新选派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于4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前置审核(盖章纸质件交县委组织部A713,电子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箱)。
三、确保选优派强。接任、新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从本单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中挑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选派,不能选派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借用人员、工勤人员。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为科级干部,或中层优秀年轻干部;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任、新选派的第一书记,一般应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新选派人员,县扶贫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及时开展岗前培训,确保全覆盖。
四、做好交接帮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待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进行,在5月份第三周(5月17日——5月21日)完成交接。拟轮换撤回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详细介绍情况,形成工作交接清单,引导接任人员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联系人搞好对接;接任人员要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尽快熟悉村情户情,确保工作持续,不受影响。驻村工作队统一添置的生活用品原则上不带走。
五、严格日常管理。接任、新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提出年度承诺事项和阶段性目标,连同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公布驻村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参加所在村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等相关的所有会议、活动等;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增强帮扶实效。
各乡镇(街道)要继续严格落实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制度,确保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每个月2/3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落实专人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考勤、请销假审批。
各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每半年听取1次选派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要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要落实好选派人员各项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实行项目、资金、责任“三捆绑”,为选派人员提供大力支持帮助,共同做好派驻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
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
云阳县扶贫办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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