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民政局关于云阳县强县富民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强县富民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发〔2024〕14号)要求和评选条件,经推荐并报经评审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现将云阳县强县富民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先进集体
1. 盘龙街道办事处
2. 南溪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1. 谭青青 重庆市云阳县优小雅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重庆市云阳县优小雅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主任
2. 潘健 重庆市云阳县蓝天救援队 重庆市云阳县蓝天救援队法定代表人
3. 黄兆明 云阳县面业协会 云阳县面业协会会长
4. 唐山 县委组织部 县委党员教育中心主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二、公示期限
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4日。
三、受理人员、地点及电话
(一)受理人员:云阳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办公室)黄靖丹
(二)受理地点:云阳县民政局(云阳县双江街道天鹅路1号)205室
(三)联系电话:023-55666101
四、相关要求
(一)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形式或来人向云阳县民政局反应。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云阳县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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