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民发〔2026〕22号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发放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优待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就调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放范围
将云阳县80周岁以上已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财政按原渠道发放离退休待遇的老年人纳入发放范围。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年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7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发放程序
按照高龄津贴数字化发放要求,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市级数仓统一推送疑似符合发放条件老人数据,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数据核查,不再比对养老保险等相关数据。
(一)数据赋能。当月(发放月份)20日数仓自动查询公安户籍变动信息,次月1日数仓推送当月年满80周岁高龄老年人数据,渝悦养老应用将数据自动分为续发对象、新增对象、停发对象、退出对象,并推送至县民政局及乡镇(街道)。高龄津贴对象生存认证有效期调整为3个月,生存认证超过3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自动触发高龄津贴发放事件,流转至基层智治平台处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查。
(二)数据核查。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行核查或分派村(社区)核查。数据核查可以采用电话核查、上门核查等方式,核查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数据核查应在规定时限前完成,未完成或无法核查的,高龄津贴当月暂停发放。核查数据分派有误的,村(社区)可以退回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增补符合条件的高龄津贴对象,经公安部门验证后纳入高龄津贴对象数据集。
(三)乡镇审查。各乡镇(街道)于每月10日前完成户籍流转、新增、停发、补发等工作,每月10日以镇街为单位首次生成高龄津贴发放清单和退出清单,镇街审核通过后,数据进入县民政局待审核。乡镇(街道)在10—14日之间可以继续开展数据核查和信息确认。每月15日,再次生成高龄津贴发放清单,生成后不再接受数据更新,未完成生存认证或信息确认的,停发当月高龄津贴。在审核高龄津贴发放清单时可使用“移出对象”功能,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移出发放清单。
(四)县级审核。县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资料进行汇总审核,若数据无误,则审核通过进入已审核板块并生成当月发放清单和退出清单。
(五)资金发放。县民政局每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生成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名单,乡镇(街道)根据审核通过的高龄津贴发放清单,依托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本人账户。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12月一次性打卡发放(发放花名以年末生存核查数据为准)。
四、动态调整
(一)高龄津贴始发。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享受条件的,次月享受高龄津贴。
(二)高龄津贴停发。一是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当月死亡,次月停发;二是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云阳县,迁出当月由本县发放,次月由迁入地发放,本县停发;三是经调查核实后明显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经高龄老年人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调查核实后,报县民政局按规定停止发放高龄津贴。对信息核查中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生存认证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待信息核实后再按规定予以补发。
(三)高龄津贴调标。因年龄增长变化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调标时间为年满90、100周岁当月,由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老年人本人或亲属,在核实老年人生存情况后进行调标管理。
五、资金来源
高龄津贴全额纳入县财政统筹预算。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原《云阳民政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办理发放工作的通知》(云阳民发〔2023〕133号)、《关于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云阳民发〔2020〕106号)同时废止,高龄津贴发放审查表、汇总表不再适用,但需告知享受对象本人相关福利津贴享受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列为重点民生工作,加大协同配合力度,提高数据清洗比对质量。各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指导村(社区)细致开展调查核实和统计,及时做好人员新增、死亡、停发等工作,切实做到享受对象信息准确、不重不漏。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要对高龄津贴的发放进行跟踪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对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定期开展核查比对和复审,指导村(社区)每月到户查看。针对户籍、死亡、火化等数源错误导致错发的,探索建立尽责调查、容错免责机制。对虚报冒领高龄津贴的要全额追回资金;对贪污、克扣、私分、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高龄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真正使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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