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民党组文〔2025〕4号 签发人:吴 剑
中共云阳县民政局党组
云阳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4年,云阳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市民政局关于强化民政行业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印发了《2024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强化普法宣传。三是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目标和措施,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法治引领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力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开展安全工作“四不两直”检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建筑、食品等综合监管。采取“公益性+市场化”“爱心慈善+老年食堂”“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餐饮企业+老年食堂”等方式,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45个,获评市级示范食堂10家、优质食堂2家,争取运营补助资金25万元,日均助餐500余人次。对全县68家养老机构进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建立台账,均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指导和联合监管,印发《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患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启动24家僵尸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程序。制定《2024年云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实施方案》《激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安排社会组织孵化资金126万元,对开展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发放奖励补助1.69万元,累计孵化培育12家社会组织。组织全县117家行业协会商会严格对照16项违规收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结合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15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并将抽查审计结果进行了通报。对500余家社会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发现问题5个,已及时全面整改。
三是持续强化助企纾困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年有98个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主动为会员企业减免收费共计14.5万元,通过推动本行业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减轻企业负担2614.5万元,通过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669万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四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完善民政局负责的131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累计为500余家社会组织提供线上年检等服务100余项。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搭建“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建立部门联办、政策联动、资源联合“三联”服务机制,建成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联动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创新“13441”服务模式,联办事项15项9万余件次,“云阳县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经验在《中国民政》刊发。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4〕65号),全面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以及备案的工作流程,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重点围绕涉及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方面进行开展后评估,并及时上报评估结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存档工作。今年我局共制定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向上级报备审查,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严格按照制定流程规范相关材料并进行统一存档。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共58份,参与商讨重大涉法事项5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新提任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二是依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督促检查。2024年我局参与1件县级重大行政决策。
(五)强化民政领域执法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
一是高度重视民政执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云阳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云阳县民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云阳县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领域民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县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做到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事后对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将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录入“信用重庆”门户网站。2024年县民政局涉及养老领域共有行政处罚3件,其中简易程序3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09条;行政应诉案件21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51起,成功调处51起,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20余次。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截至2024年底,县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27人,占单位在编干部总数的48%。结合养老机构、安全消防等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利用职工大会、工作例会等平台,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处罚。坚持把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整治突出问题和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在社会组织执法方面,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和异常名录,借助“双随机、一公开”与年度检查等手段,主动发现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注销了4个僵尸社会组织登记;在养老机构监管方面,围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执行等重点内容共开展260次督导检查,实现了对全县养老机构及其消防、燃气及建筑等行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实现事故“零发生”目标,有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在殡葬执法方面,联合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文明治丧联合执法,累计劝阻城区违规治丧行为22起,在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单位,共同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政策宣传和工作检查,对全县各殡葬用品店、超市等经营户进行检查处理,加大对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检查执法力度,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效,逐步推进文明祭祀新风。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觉遵守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云阳县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尽心尽力,勇于担当。二是坚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累计开展干部职工学法20次。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严守法治建设底线。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事,主动接受各级监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其对民政工作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民政重点工作情况,接受工作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二是认真办理重点民生实事,2024年8月、12月,我局牵头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分别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熊主任带队的两次督查评估,验收评估效果良好,争取市级专项补助资金171.4万元。
(三)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在民生保障、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截至2024年12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43510人、特困人员8230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10463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365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956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4.2亿元。全面推广运用“重庆救助通”,截至2024年12月,累计线上申请5.1万人次,授权核查14.8万人次,待遇资格认证80.9万人次。通过“渝悦救助通”运用的信息积累,将在册救助对象、暂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等13类11.05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针对11类指标常态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推送乡镇街道及时核查、分类处置,基本实现了数字化主动发现以及对在册对象的有效管理。
二是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将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发放高龄津贴479.381万元,惠及55364人次;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088.58万元,惠及54428人次。投入资金270余万元为135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全县符合条件的70家养老机构办理综合责任保险;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云上·养老”平台,通过搭建“三个数据”库,构建“四个场景”,形成养老服务供给一图预约、应急服务一键呼应、养老机构智能监管、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等实用成果,累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4万人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1.2万人次。
三是儿童福利体系逐步健全。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80.64万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7.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481.28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62.92万元。强化困境儿童临时监护,未保中心临时监护 11人次,送爱心庄园长期监护4人,安置返回云阳成年孤儿1人。打造“兴云兔·润心田”特色关爱服务品牌,实施市级“童心相伴”项目,超额完成2024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民生实事,开展130场团辅、93个案服务、服务12436名儿童,在重庆市第二届“甜甜虎”心理健康教育推选活动中荣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优秀公益项目。云阳县在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云阳县三坪村儿童主任服务案例入选重庆市儿童服务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残疾人福利工作。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保障率达100%。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了9662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11056人,全年发放保障金2077万元。强化“福康工程”项目。为困难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8台,护理床4台,安装假肢3个、拐杖2个。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购买服务46万元,在全县100%的街道、60%的城市社区和3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服务1302名精神障碍社区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率达到68.3%。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理论储备不足,用法技能不熟,运用新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是规范执法行动,提升民政法治公信力。加强民政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建立健全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协同、乡镇(街道)纵向联动的民政联合执法机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监管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自纠。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民政法治影响力。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普法宣传作用,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等业务领域,结合老年节、儿童节、清明冬至、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举措及时有效传递给人民群众。以法治云阳阵地为依托,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深化队伍建设,提升民政法治硬实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在学习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提高,加强学习形式的创新性和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云阳县民政局党组
云阳县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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