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林业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资金清单 | |||||
补贴名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咨询电话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的兑付分三种情况: 一是林农按照合同承担公益林管护责任的,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付给林农;二是林农个体经营的公益林过于分散,补偿金额小,不愿意或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经林农书面签字同意后,可委托村社集体统-管护,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兑付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三是采取“分利不分山”“分股不分山”经营方式,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可兑付到相应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内部再召开会议,确定补偿资金的分配和处置事宜。 | 2024年为每亩每年16元 | 渝林天(2023)3号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 1.乡镇、街道召开村(社) 级会议,宣传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部署直补工作,将补偿面积分解到村,落实到村、社。 2.村、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向村民传达政策。由林农个人自主管护的,直补给林农个人;集体统-经营管理的,补偿到集体,并由社员(代表)大会明确补偿金分配和处置事宜。同时,补偿面积要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权属主体和管护人员。 3.根据乡镇、街道与管护人员签订森林直补合同(公益林保护补偿合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合同),对各管护责任区管护情况开展年度检查验收,按要求兑现管护补助资金。 4.村、社向乡镇、街道上报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所需的银行卡账号、身份证、补偿面积等相关信息。 5.各乡镇、街道核查无误后,填报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并在相关村、社公示栏张榜公示(需上报公示照片),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6.公示无误后,各乡镇、街道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发放清册、各村社面积汇总表、大于30亩情况说明、公示照片上报县林业局。 |
023-55163683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