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云阳县林业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总林长办公室关于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露营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

现将《重庆市总林长办公室关于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露营管理的通知》(渝总林长办发2024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层层压实防火责任。要严格按照政府属地、行业监管、林区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护林守卡巡护责任制要求,强化电力设施、油气管线、电信基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旅游景区、休闲纳凉林区、农林交错等重点区域防灭火责任落实和监管,特别是林内、林缘100米范围内的村户,要按照“十户联防”等机制分片包保,坚决杜绝违规用火行为。

二、全力抓好火源管控。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火情易发多发地等,常态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隐患全链条管理,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对帐销号。在景区门口、主要进山路口加大火源检查收缴力度,切实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对重点林区、火情易发多发地等要采取死盯死守、严管严控等措施,严防违规用火行为发生。

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电视、网络、乡村大喇叭及新媒体等手段,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警示宣传,公开曝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形成震慑。重点林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横幅等警示标志,提高群众防火法治意识,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四、扎实做好应急准备。要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前置森林扑火力量,严格落实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机制,确保接到火情后快速出动,第一时间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口径一致”。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